新德里:德里高等法院推翻了《2023 年研究生醫學教育條例》中對內科醫學學士學生移民的全面禁令,認為這種全面禁令顯然是任意的,違反了憲法保護。
法院指示當局重新考慮一名視障醫學生以醫療和殘疾為由尋求從拉賈斯坦邦醫學院遷移到德里的轉學申請。
由首席大法官和 Tejas Karia 法官組成的分庭法官裁定,全面禁止本科醫學生移民的《2023 年研究生醫學教育條例》第 18 條在法律上不成立。
法院認為,全面禁止,即使是在特殊情況或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也違反了《憲法》第14條,並且沒有考慮到殘疾人的權利。
法院還指示國家醫療委員會(NMC)在不依賴受到質疑的禁令的情況下重新考慮申請人的移民申請,並根據殘疾人權利和合理便利的需要審查他的案件。
請願人 Sahil Arsh 患有 40% 的視力障礙,已通過 NEET-UG 2023 的“其他落後殘疾人”類別。
然而,他最初被禁止參加殘疾人類別的諮詢,迫使他訴諸最高法院,最高法院隨後指示當局將他視為殘疾人候選人。
當他被允許參加諮詢時,只剩下一輪空缺,讓他的選擇有限。他最終被拉賈斯坦邦巴默政府醫學院錄取。請願人後來尋求移民到德里,理由是由於巴爾默的惡劣氣候以及需要在印度醫學科學院德里接受治療,他的眼睛狀況惡化。
2024 年 12 月,他的申請被 NMC 拒絕,理由是 2023 年的法規完全取消了移民要求。
最高法院指出,雖然維持醫學教育的統一標準是一個合法的目標,但全面禁止移民忽視了現實生活中的突發事件,並對應得的學生產生了不成比例的影響。
法院強調,濫用的可能性並不能成為剝奪合法權利的理由,特別是在可以採取合理保障措施的情況下。
法院還指出,請願人出現這種情況,很大程度上是由於諮詢機構未能及時承認他的殘疾人身份,使他失去了更早選擇合適醫學院的機會。事實證明,在這種情況下讓他負責選擇遙遠的大學是不合理的。
根據2016年《殘疾人權利法》的規定,法院重申當局有義務提供合理便利並確保平等和不歧視。它認為,拒絕接受因環境因素而健康狀況惡化的學生,構成拒絕居留權。
法院進一步強調,監管措施不得為了追求行政效率而忽視人的尊嚴或憲法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