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提案禁止購買不打算用於買方居住的單棟房屋,以及購買不打算用於出租的整棟建築,這在西班牙和歐洲法律中引發了嚴重的法律問題。兩名律師編寫的執行報告中指出了這一點,其結論是這些政策將不符合歐盟憲法和權利。

該文件由赫羅納大學行政法教授兼公共行政創新中心主任 Joan Manuel Trayter 博士和巴塞羅那大學行政法學會教授 Irene Araguàs Galcerà 博士簽署,深入分析了一些感情(ZM RRT)限制的法律影響,這些限制旨在加泰羅尼亞(ZM. 271個城市和700萬人,即90%的人口。

侵犯財產權

該報告由加泰羅尼亞不動產代理協會、加泰羅尼亞建築促進者協會 (APCE)、巴塞羅那萊里達金融管理學院和 Propiat Immobiliària 代理學院聯合發表。加泰羅尼亞強烈禁止根據買方打算賦予房屋的用途(他通過將其轉讓為家庭財產或將其拆除來出租)來購買或出售房屋,“攻擊了財產權的基本核心”(《憲法》第33條)並使其“可識別”,這意味著這些禁令違憲。

專家指出,根據憲法法院的原則,處分物的權力,即出售、轉讓、分割,是所有權內容的重要組成部分,只能受到法律的限制,並以其根本核心為基礎。他們警告說:“擬議的禁令代表了對憲法秩序的顛倒,剝奪了憲法第 33 條的性質。”


法律專家警告說,擬議的限制將違反西班牙和歐洲規範實際運營的法律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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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還批評利用憲法第47條——該條規定公共權力保證獲得體面住房——作為限制私人財產或商業自由等基本權利的充分依據。 “指導原則不會產生具有直接約束力的主觀權利,”他們援引憲法法院的綜合判例警告律師們。

能力問題和濫用法律已經決定

但提到的其他障礙具有競爭性。基本法案 一組產權,保留給國家。因此,自治區無法通過城市法律或機構來規範這些限制,更不能通過法規或城市地方規劃來規範這些限制。

此外,報告還指出,正如決定性法律所建議的,這些計劃嚴重違反了這一監管框架的限制。 “法令不能影響憲法第一章規定的權利、義務和自由,其中包括財產權,”專家們在審查憲法法院的裁決時回憶道。

與歐洲法律的對抗

擬議的禁令還與禁止阻礙資本自由流動的歐盟法律相衝突。歐盟法院統一將財產的獲取,無論是自用還是投資,解釋為一種無法限制的資本流動形式。

律師們警告說:“儘管這項措施看起來是中性的,但真正的影響對非居民買家來說是不成比例的負面影響,這對資本的自由流動造成了間接限制。”

不良影響

除了法律問題之外,報告還警告此類禁令會造成不良的經濟和社會影響,其中包括:

  • 降低租賃等級。該禁令主要影響的是買房出租的人,他們手中掌握著大部分租金。以巴塞羅那為例,65.5%的租賃類別掌握在自然人手中,而法人實體的這一比例為35.5%。
  • 修復體破裂了。禁止收購整棟建築物進行後續銷售將阻礙全面修復活動,阻礙住房存量的更新以及適應新的宜居性、可達性和能源效率標準。
  • 抑制私人投資。報告警告說,擬議的禁令對實體部門的私人投資產生了立竿見影的影響,抑制了購買並導致住房產量減少,對實​​體股票以及與該部門相關的整個價值鏈產生了直接負面影響,該部門是經濟的主要引擎,創造了超過40萬個就業機會,佔總產值的7%。

法律上不可行的禁止

該報告的作者在結論中筋疲力盡:“擬議的措施在我們的法律體系中並不嚴格合法,因為它的配置。”

文件建議,如果實施,這些政策不僅會向西班牙法院上訴,還會向歐盟法院上訴,很有可能因侵犯權利而被廢除。

簡而言之,報告指出,禁止購買非經常居住用途的住房“遠遠超出了城市規劃的範圍”,並且攻擊了產權的核心。

另一方面,加泰羅尼亞省鼓勵公共當局根據國家和歐洲法律制定鼓勵公私合作住房供應的政策。

該部門在一份聯合聲明中強調,擬議的限制不僅對增加住房供應無效,正如其他地方已經表明的那樣,而且還給公民獲得住房、該部門的活動和創造就業機會帶來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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