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週五同意決定是否有許可的武器所有者在包括公園,海灘和商店在內的公共場所佩戴武器的權利。

關鍵是,加利福尼亞,夏威夷和其他三個州通常禁止在私人或公共所有權上戴武器的法律。

三年前,最高法院裁定,法律武器所有者有第二修正案,以獲得許可證在離開房屋時戴上隱藏武器的許可證。

但是,法官們提出了一個問題,國家和城市是否可以禁止在“敏感地點”中佩戴武器,如果是,則在哪裡。

作為回應,加利福尼亞州制定了一項嚴格的法律,禁止武器所有者在大多數向公眾開放的公共或私人場所戴槍支,除非所有者放置了允許這種武器的標誌。

去年,第9巡迴上訴法院去年將這一規定擊倒了,但它維持了夏威夷的大部分法律,這些法律限制了在公共場所和大多數向公眾開放的私人公司中佩戴武器的規定。

盔甲權利的支持者提出上訴 在最高法院,敦促法官裁定這種對戴隱藏武器的限制違反了第二修正案。

法院同意明年年初審理此案。

特朗普政府倡導者敦促法官遭到夏威夷法律。

Plicitor D. John Sauer說:“它是對公共攜帶的幾乎完全禁令。一個有自衛洞的人通過進入購物中心,汽油站,一家超市,餐廳,咖啡店,甚至是停車位,犯下了犯罪。”

武器控制的支持者說,夏威夷已經建立了一項“常識法,戴著槍支在他人的私人所有權上戴著槍支禁止公眾。”

《第9巡迴法院》絕對同樣,說在私有財產上禁止武器是憲法的,除非所有者說他們想要武器在那裡。 ” “該法律尊重人們擁有自己財產安全的權利,我們敦促最高法院維持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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