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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特迪士尼公司因在迪士尼樂園入口處使用臉部辨識技術而面臨集體訴訟。

該訴訟指控該公司違反了訪客的隱私權和消費者保護法。

文件稱:“迪士尼沒有充分宣傳其生物識別收集的使用情況,因此消費者(幾乎總是包括兒童)不知道迪士尼正在收集這些高度敏感的數據。”

紐約律師布萊克亨特亞格曼 (Blake Hunter Yagman) 代表主要原告薩默克里斯蒂娜達菲爾德 (Summer Christine Duffield) 提起訴訟。薩默爾·克里斯汀·達菲爾德 (Summer Christine Duffield) 是一位加州家長,上週帶著孩子參觀了迪士尼樂園和迪士尼加州冒險樂園。

CBC新聞已聯繫迪士尼樂園,但尚未收到回覆。 《國會山報》引述迪士尼樂園度假區發言人的話說:“我們尊重並保護客人的個人信息,並對原告的主張提出異議,我們認為原告的主張毫無根據。”

該公司在網路上表示,今年 4 月,迪士尼樂園在迪士尼樂園和迪士尼加州冒險樂園的入口處首次啟用了臉部辨識技術,這些措施「方便遊客返回我們的公園,並有助於防止詐欺」。

迪士尼解釋說,然後將使用臉部辨識在入口處拍攝的遊客影像與首次使用門票或通行證時拍攝的影像進行比較,將照片轉換為「獨特的數值」。

他表示,這些數據將在創建後 30 天內刪除,“除非出於法律或預防詐欺目的需要保留數據。”

該公司還指出,“參與是可選的”,但指出遊客仍然可以在入口處拍照,無需臉部辨識。在這些情況下,工作人員會手動驗證門票。

標誌“容易錯過”、“不清楚”

該訴訟援引《洛杉磯時報》的一篇文章稱,儘管新標牌向客人介紹了新技術,並為那些希望繞過面部識別的人建立了單獨的入口通道,但標牌“很容易錯過”,而且單獨的入口要少得多且“不清楚”。

文件稱:“有一些模糊的單獨條目,在頭部和肩膀的輪廓上有一條斜線,好像這是選擇退出面部識別集合的一種有意義的方式。”

該訴訟指出,生物辨識資訊可以輕鬆地與個人的身分和資料(例如信用卡或政府頒發的身分證件)關聯起來,以創建有價值的資料包,如果該資料包被破壞,可能會用於詐欺。

亞格曼在文件中寫道:“客人應該能夠在書面同意的情況下明確選擇使用這種敏感的面部識別技術——隱私權的責任不應由受害者承擔。”

該集體訴訟索賠至少 500 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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