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 有報導稱,美國移民和海關執法局官員撰寫了一份備忘錄,稱驅逐人員可以在沒有司法令的情況下進入移民的家中(如有必要,可以使用武力),民主黨議員和憲法權利專家對此表示憤怒。
內部備忘錄授權 ICE 特工強行進入住宅逮捕某人,只要特工持有帶有最終驅逐令的行政令。
行政逮捕令是移民當局簽發的內部文件,未經法官簽署。逮捕令是法院根據犯罪的可能原因發出的命令。
政府的批評者表示,這份由美聯社首先獲得的備忘錄代表了長期以來旨在遵守憲法對政府搜查限制的指導方針的逆轉。長期以來,移民一直被建議不要向特工敞開大門,除非他們看到法官簽署的逮捕令。
參議院司法委員會成員、康涅狄格州民主黨參議員理查德·布盧門撒爾要求對這項新政策進行調查,他說這項政策應該“威懾每一個美國人”。
布盧門撒爾週三在給國土安全部部長克里斯蒂·諾姆和 ICE 代理主任托德·萊昂斯的信中表達了他的擔憂,稱這些指導方針“公然無視過去 250 年來保護美國公眾和民主的合法保護措施”。
包括副總統 J.D. 萬斯在內的特朗普政府官員周四捍衛了這些指導方針的適當性和合法性。
倡導組織 WhistleblowerAid.org 本週就該備忘錄的指導方針向美國參議院提出投訴,並發布了 2025 年 5 月 12 日備忘錄的副本。該備忘錄似乎是由里昂簽署的,儘管他的簽名無法得到獨立驗證。
舉報人組織的投訴是基於兩名政府官員的信息,他們表示該政策違反了第四修正案關於防止不合理搜查和扣押的保證。
舉報人聲稱,該備忘錄並未廣泛分發,但一些官員被口頭告知了其內容;其他人可以查看備忘錄,但不能保留副本。舉報人在投訴中稱,ICE 新員工接受了備忘錄指導方針的培訓。
美國國土安全部負責公共事務的助理部長特里西婭·麥克勞克林 (Tricia McLaughlin) 在一份聲明中回應了美聯社的報導
移民法官是司法部的僱員,不能發布法庭命令。
國土安全部早些時候在 X 上發布的一篇帖子稱,如果收到最終驅逐令的移民拒絕離開,“他就是司法逃犯。”
WhistleblowerAid.org 特別顧問 David Kligerman 表示,沒有法院發現 ICE 特工可以在沒有搜查令的情況下進入住宅。他認為該機構一直對其保密,因為它無法承受法律挑戰。
他在接受采訪時表示,“這與國土安全部在多屆政府領導下的情況發生了根本性的 180 度轉變。” “但指導方針是明確且堅定不移的:你需要法院命令才能進入房屋,就這樣。”
克利格曼指出了萬斯週四發表的評論,萬斯週四在明尼阿波利斯表示,“我們的理解是,如果你有行政命令,你可以根據行政命令執行該國的移民法……這是我們理解法律的最佳嘗試。”
萬斯似乎預計新政策會受到法律挑戰,他補充說,“如果法院拒絕,我們將遵守該法律。”
克里格曼表示,萬斯的言論令人不安,他擔心 ICE 備忘錄是剝奪移民憲法權利的更廣泛努力的一部分。
ICE 指令出台之際,特朗普政府大幅增加了全國范圍內的移民逮捕數量,並向明尼阿波利斯等城市部署了數千名警察。本月,ICE 特工槍殺了 37 歲的美國公民蕾妮·古德 (Renee Good),那裡的緊張局勢尤其加劇。
週日,ICE 特工拔出槍,闖入了 56 歲的美國公民 ChongLy “Scott” Thao 的大門,將他強行拖到外面的雪地裡,他肩膀上幾乎沒有穿毯子。國土安全部表示,特工正在濤的地址調查性犯罪者,但他們並不住在那裡。
備忘錄指出,ICE 特工必須敲門並透露其身份和目的,然後為居民提供合法行動的合理機會,然後“僅使用必要且合理的武力進入外國人的住所”。
備忘錄稱:“雖然美國國土安全部(DHS)歷來不會僅僅依靠行政逮捕令來逮捕在其居住地受到最終驅逐令的外國人,但國土安全部總法律顧問辦公室最近確定,美國憲法、移民和國籍法以及移民規則並不禁止為此目的使用行政逮捕令。”
一些民主黨人很快對這份備忘錄做出了回應,將其作為投票反對為該部門提供資金的法案的理由。該法案於週四在眾議院以 220 票對 207 票獲得通過,七名民主黨人與本黨分道揚鑣,投了贊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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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強烈不同意他們對憲法的解釋,”拜登政府期間擔任 ICE 和國土安全部高級律師的克里·多伊爾 (Kerry Doyle) 說。 “我認為,無論是從法律角度,還是從實踐角度,對數十年來一直作為該領域法律基礎的法律解釋進行徹底的顛覆,這確實是有問題的。這不是我會支持或個人簽署的。”
ICE 執法和遣返行動執行助理主任馬科斯·查爾斯 (Marcos Charles) 週四在明尼阿波利斯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特工“不會闖入任何人的房屋。我們只是帶著刑事逮捕令或行政逮捕令進行追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