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蘭 — 歐盟委員會對奢侈時尚品牌 Gucci、Chloé 和 Loewe 處以總計超過 1.57 億歐元(約合 1.83 億美元)的罰款,原因是其反競爭行為限制了獨立零售商為其商品定價的能力。

歐盟委員會表示,2023 年的一項調查發現,這些公司操縱轉售價格的行為違反了歐盟的競爭規則,並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

歐盟委員會副主席特蕾莎·里貝拉 (Teresa Ribera) 在周二的一份聲明中表示:“這一決定向時尚界及其他行業發出了強烈信號,表明我們不會容忍歐洲的此類做法,公平競爭和消費者保護同樣適用於每個人。”

Gucci 所有者開雲集團承認,這一決定“與過去的商業慣例有關”,並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合作行動”有助於更快解決案件。歐盟委員會表示,由於 Gucci 配合揭露更多違規行為,其罰款減半至近 1.2 億歐元。開雲集團表示,罰款資金已於 2025 年上半年撥付。

歷峰集團 (Richemont) 旗下的 Chloé 罰款減少了 15%,達到近 2000 萬歐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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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家法國時裝公司在一份聲明中表示,自 2023 年調查以來,它加強了合規培訓,並採取了強化程序,以確保“嚴格”遵守競爭法,包括年度培訓和報告。

克洛伊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我們非常嚴肅地對待此事,並採取了極其謹慎的態度來解決這個問題。”

Loewe 的所有者 LVMH 沒有立即回應置評請求。 Loewe因其合作而被罰款減半至1800萬歐元。

該委員會表示,這三個品牌限制了獨立零售商為網上和實體店銷售的高端服裝、皮革製品、鞋子和配飾自行定價的能力。

這些品牌要求零售商遵守建議價格,設定最高折扣率和銷售期限,並效仿品牌直銷渠道的做法。

該委員會表示,這些做法“剝奪了零售商在定價方面的獨立性,並減少了它們之間的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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