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馬尼拉— 演員兼前公職人員阿爾弗雷德·巴爾加斯 (Alfred Vargas) 和他的妻子賈斯敏·巴爾加斯 (Jasmine Vargas) 週三要求馬尼拉檢察官辦公室重新考慮駁回針對商人羅布·C (Rob C) 及其伴侶喬維爾·巴科薩 (Jovil Bacosa) 的虐待兒童指控,他們認為檢察官適用了錯誤的法律,並且未能考慮案件中提出的關鍵證據。

阿爾弗雷德·巴爾加斯 (Alfred Vargas) 和他的妻子亞斯敏 (Yasmine),照片來自 Facebook/Alfred Vargas

在上訴之前,決定駁回巴爾加斯夫婦就 2 月 14 日黎剎紀念體育中心游泳比賽中涉及其 7 歲孩子的霸凌事件提起的申訴。先前有報案稱,檢方發現沒有足夠的依據繼續申訴,因此駁回了這項指控。

巴爾加斯夫婦在重新考慮動議中聲稱,該決定不恰當地依賴了第 10627 號共和國法案或 2013 年《反欺凌法》中欺凌的定義,他們表示該法專門針對學校和教育機構中發生的事件。

據這對夫婦稱,他們的投訴並非基於反霸凌法,而是基於第 7610 號共和國法第 10(a) 條,該法也稱為《特別保護兒童免遭虐待、剝削和歧視法》,該法為兒童提供更廣泛的保護,使其免受虐待和對其發展有害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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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辯稱,該案的核心事件發生在體育比賽期間,而不是在學校環境中。

他們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我們恭敬地認為,該決定對法律採取限制性解釋是錯誤的,並且未能充分理解記錄在案的證據的全部內容。”

瓦爾加斯夫婦表示,這項決定將所指控的事件視為純粹的校園霸凌案件,從而縮小了法律的保護範圍,並且忽視了第 7610 號共和國法案規定的更廣泛的保障措施。

他們進一步聲稱,檢察官忽視了支持他們申訴的物證,包括目擊者的敘述、心理報告以及記錄對孩子的情感和心理影響的調查結果。

上訴稱,證據顯示該事件造成了恐懼、情緒困擾、羞辱和心理傷害。它還指出,儘管多次警告和提醒,薩伊和巴科薩仍未採取合理的糾正和預防措施。

與決定中的調查結果相反,巴爾加斯夫婦聲稱,他們的孩子「遭受了攻擊、嘲笑、羞辱、恐嚇和情感虐待行為」。

「這些行為導致了臨床記錄的心理困擾,」他們說。

這對夫婦還拒絕將這一決定描述為孩子們之間的簡單爭執。

「這些都不是小事。這些正是第 7610 號共和國法案力求防止的行為和情況類型,特別是當它們影響到兒童的尊嚴、情緒安全、心理健康和發展時,」他們說。

該動議強調,該申訴得到了眾多目擊者的支持,他們的陳述已作為證據提交。

他們在上訴中表示:“這些都是積極、直接和實質性的目擊證詞。”

瓦爾加斯夫婦還辯稱,原告未能充分重視孩子的說法和心理評估結果,據稱,心理評估記錄了與適應障礙相符的症狀,包括混合焦慮和抑鬱情緒、恐懼反應、羞辱、焦慮、背叛感以及需要專業幹預的臨床顯著痛苦。

他們表示:“這些表現不應被視為單純的幼稚言論或未成年人之間的普通衝突。”

他們補充說:“這恰恰證明了所指控的傷害的嚴重性,並強調了負責任的家長權威、監督和乾預的必要性。”

這對夫婦表示,此案超出了他們的家庭範圍,引發了人們對兒童保護和父母責任的更廣泛擔憂。

巴爾加斯夫婦表示:“此案與公眾宣傳、個人衝突或報復無關。”

他們補充說:“這始終是讓父母承擔責任,保護兒童,並確保法律適用於其旨在保護的個人。”

馬尼拉檢察官辦公室尚未就複議請求作出決定。截至發稿時,Sy 和 Bacosa 尚未對最新文件做出公開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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