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的“星際大戰在 20 世紀福斯推出來自遙遠星系的故事之前,該片曾被環球影業、聯美公司和迪士尼拒絕。但他們並不是唯一一家錯過死星大小意外之財的公司。

當喬治盧卡斯開始申請電影的商品化權利時,美泰兒公司(當時被譽為芭比娃娃和風火輪之家的玩具巨頭)的管理層決定放棄製作動作玩偶的機會。辛辛那提的一家小公司稱肯納隨後與盧卡斯的賭博獲得了豐厚的回報,讓美泰兒開始尋找自己的幻想巨頭。

基於《太空堡壘卡拉狄加》、《閃電俠戈登》(70 年代末卡通版)和《諸神之戰》(1981 年奇幻電影)的玩具未能引起世界關注,因此美泰兒選擇了不同的方法。如果製造商不重新利用現有智慧財產權,而是創造自己的智慧財產權,會怎麼樣?

(圖片來源:Getty Images(安琪拉·帕普加))

在教育程度較低的 80 年代初期,任何涉及動作、空間或車輛的東西通常都會被貼上男孩玩具的標籤。而且,經過廣泛的市場調查,美泰高層得出的結論是,目標受眾喜歡大男英雄向其他人展示自己力量的想法。弗蘭克·弗雷澤塔(Frank Frazetta)的經典作品《野蠻人柯南》(Conan the Barbarian)的形式(從字面上看)似乎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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