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有26億人(幾乎是人類的三分之一)仍處於自主模式, 國際電信聯盟(ITU)報導了同年的領域 根據估計,非營利性自由之家 互聯網訪問的人中有超過四分之三以上是在人們因在互聯網上發布政治,社會或宗教內容而被捕的國家,而在互聯網上,幾乎三分之二的全球互聯網用戶中有近三分之二被審查。

這應該打擾我們,因為有人可以訪問互聯網,而且這種訪問的質量非常重要。免費和不受阻礙的互聯網訪問不再是便利或奢侈品。

人權是1948年聯合國里程碑的第一次,確保我們可以過著最低限度的生活。但是,在我們數字化的世界中,人們將其人權付諸實踐的能力,從言論自由到免費的初等教育,所有這些都取決於他們訪問互聯網。例如,在互聯網上獲得了許多公共服務的訪問,在某些地方,在線服務是缺少銀行,學校和醫療機構的最可能的替代品。

今天,這種對人生的基本價值意味著,現在應自由訪問互聯網的訪問被視為獨立的人類法律和民族國家。當國家最終失敗時,這種認可將確保獲得國際立法和國際財政支持的義務的保證。

根據ITU的說法,到2030年,它將耗資近4280億美元。這是很大的。然而,其餘人類的結合將具有巨大的優勢,因為這將使人們變得更好,經濟上的活躍和健康。

實際上,保證最低連接水平已經是可能的目標:向人們提供4G移動寬帶網絡,不斷訪問智能手機,負擔得起的數據, 支出不超過月度總收入的2% 人均2 GB和獲得基本的機會 數字技能場地

但是,只有訪問某種質量的互聯網對人權才有用,據聯合國宣傳“”“”整個人類的進步“當互聯網被用來監視人口以確定政治權力的反對,收集私人數據以最大化利潤或誤解並進行人際關係鬥爭時,它將成為鎮壓的技術,而不是擴大權利和機會。對人類訪問權利的認可會對國家政府產生責任。

這項權利將要求各州尊重互聯網用戶的機密性,而不是監視他們,審查信息或操縱在線宣傳。為了使企業尊重人權,受尊重的人權,尤其是機密權,沒有收到許多個人信息。這將需要監管社交網絡,迫使公司在平台上與虛假信息和虐待作鬥爭。

2016年,聯合國承認“”權利 人們也應該在互聯網上受到脫機的保護。 ”但這沒有認識到一個人的個人自由訪問權利,儘管如此 首先提出 作為2003年的機會。

是時候採取行動了。首先,免費互聯網訪問權的人權是政治行動的呼籲。我們無法承受為互聯網而奮鬥的鬥爭,這是一個有助於人類進步的環境,而不是破壞它的環境。這項權利的建立將確保有力的資源,以確保互聯網受益於所有人,而不是當選。

梅爾滕·雷格里茨(Merten Reglitz) – 哲學家和本書的作者 作為人權的免費互聯網訪問

主題:

來源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