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以 6 比 3 的投票結果裁定,當警方從一家科技公司獲得某人手機位置的詳細歷史記錄時,即使該數據只涵蓋很短的一段時間,他們也是根據第四修正案進行搜查。這就是它的意思。
一些背景知識
2019 年,維吉尼亞州警方使用地理圍欄搜查令從搶劫現場附近的 Android 手機中獲取了 Google 位置數據,最終讓調查人員鎖定了嫌疑人。
谷歌最初提供了 19 台設備的匿名位置數據,調查人員將範圍縮小到 9 台,最終縮小到 3 台已識別用戶。
這反過來又導致調查人員找到了奧凱洛·查特里(Okello Chatri),他後來被聯邦大陪審團以搶劫和槍支罪名起訴。查特里試圖隱藏谷歌的位置數據,聲稱警方透過違憲搜尋獲得了這些數據。
地方法院同意該搜索令違反了第四修正案,但拒絕根據善意例外壓制證據。查特里的訴訟隨後提交至最高法院。
今天的決定
最高法院今天發布了判決(通過 蘋果內幕),裁定警方在從科技公司獲得某人手機位置的詳細歷史記錄時正在進行第四修正案搜查。
因此,即使資料只覆蓋很短的時間或由第三方公司存儲,它仍然受到第四修正案的保護。根據今天的裁決,由於獲取數據被視為搜查,因此警方通常必須獲得有可能原因支持的搜查令,並在訪問數據之前足夠詳細地描述搜查範圍。
不過,法院並未判定查特里案件中所使用的地理圍籬命令是否有效。相反,他將案件發回上訴法院,以確定逮捕令的每個階段是否都有合理的理由支持並且足夠具體。
值得注意的是,今天的裁決並未禁止地理圍籬搜索令。然而,它明確指出,此類位置資料受憲法保護,不能像過去那樣被視為免費供執法部門使用。
雖然此案涉及谷歌和安卓手機,但對詳細手機位置歷史記錄的保護並不是針對特定公司的,未來可能會擴展到蘋果和其他科技公司持有的類似記錄。
最高法院判決的全文可以透過此連結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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