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法院真的能控制另一國家法庭的行為嗎?

綠色和平組織與美國管道公司Energy Transfer之間長達十年的衝突本月進入了一個奇怪的新階段,北達科他州法院禁止總部位於歐洲的綠色和平國際組織在荷蘭法院對Energy Transfer提起某些訴訟。

值得注意的是,當然,北達科他州法律不適用於荷蘭。

「這太瘋狂了,」加州大學戴維斯分校教授漢娜·布克斯鮑姆(Hannah Buxbaum)說,他專門研究跨國訴訟並撰寫了有關此案的文章。他說,這相當於「間接告訴法院可以考慮什麼,不能考慮什麼」。 “我想不出還有什麼情況我見過這樣的事情。”

法律專家表示,法院有時會發布禁止在國外提起訴訟的禁令。例如,如果法院審理兩家公司之間的糾紛,它可能會說這些公司不能同時在另一個國家就同一事項提起訴訟,以避免最終得出兩個相互矛盾的判決。布克斯鮑姆教授說,如果一家公司違反了事先就爭議解決地點達成的協議,這種情況通常就會發生。

但這裡發生的事情並非如此。

在本案中,外國訴訟已經提起。北達科他州已經做出了判決,這很重要。

去年,能源轉移公司以壓倒性優勢擊敗了三個不同的綠色和平組織,聲稱它們在十年前針對達科他管道的抗議活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該公司表示,這些抗議和其他行動導致能源轉移公司損失了資金,並誹謗了該公司。

陪審團同意了。如果判決成立,三個綠色和平組織(兩個總部位於美國,一個總部位於阿姆斯特丹)可能總共受到 3.45 億美元的影響。綠色和平組織美國分會表示,這項判決可能導致其破產。

當這場法律戰在北達科他州展開時,國際綠色和平組織也對荷蘭的能源轉移公司提起了訴訟。該公司在該案中辯稱,Energy Transfer 在北達科他州針對綠色和平組織採取的法律行動是非法的,因為這些行動的目的是透過昂貴的訴訟威脅來壓制綠色和平組織。

此類案件稱為“SLAPP”,即針對公眾參與的策略性訴訟。北達科他州法律沒有反 SLAPP 條款。但荷蘭法律確實如此。由於綠色和平國際組織的總部設在荷蘭,這增加了綠色和平組織利用荷蘭法院作為從北達科他州案件中收回法律費用和損害賠償的可能性。

Energy Transfer 要求北達科他州法院迫使綠色和平組織放棄其荷蘭訴訟,並將其鬥爭一路打到州最高法院。

在本月的裁決中,最高法院沒有按照 Energy Transfer 的要求行事:它沒有要求綠色和平組織撤回其在荷蘭的訴訟。然而,它命令北達科他州初審法院推翻先前的裁決,並發布禁令,阻止綠色和平組織在荷蘭提出任何聲稱北達科他州的訴訟缺乏法律依據或「明顯沒有根據」的索賠。

北達科他州最高法院在裁決中表示,該命令是必要的,因為該州的司法系統「有責任和權力保護其自身訴訟程序的完整性」。

國際綠色和平組織表示不會被嚇倒,並將繼續追究此案。他表示,他將修改訴訟,重點關注其他指控,包括能源轉移公司的案件即使不是“明顯毫無根據”,也是濫用職權,以及法外誹謗和對先前被駁回的聯邦訴訟的指控。

國際綠色和平組織策略宣傳高級法律顧問丹尼爾·西蒙斯表示,法院命令「帶來了不便,但並不是障礙」。該組織還向北達科他州最高法院提交了請願書,要求重新考慮法院命令。

法官通常很少使用外國禁令來阻止訴訟,以免干擾其他國家的法律制度。當他們使用這些命令時,命令是發送給訴訟當事人而不是法院的。

但在北達科他州案件中,雙方從未就如何解決該問題達成任何協議。事實上,總部位於阿姆斯特丹的國際綠色和平組織早在幾年前就曾辯稱,北達科他州法院缺乏管轄權,因為國際綠色和平組織與該州沒有聯繫。該組織堅稱,其與抗議活動的唯一聯繫是簽署了一封給管道潛在融資者的公開信。

國際綠色和平組織堅稱,北達科他州法院從未充分解決其管轄權爭議。這個問題是該組織最近向最高法院請願,要求就法院命令舉行新的聽證會的核心問題。

國際綠色和平組織還表示,應該允許其在荷蘭辯稱,能源轉移公司針對其提出的一些指控(包括非法侵入等指控)實際上「顯然毫無根據」。該組織被認定對陰謀、誹謗和侵權幹擾商業負有責任,但不承擔侵入和其他索賠的責任。

儘管如此,西蒙斯表示,國際綠色和平組織將在法庭命令仍然有效的情況下遵守該命令,而不是冒著藐視法庭命令的風險。

猶他大學法學教授 Jorge Contreras 也撰寫過有關反訴訟禁令的文章,他表示,藐視法庭的裁決​​可能會影響美國或荷蘭綠色和平組織。藐視法庭行為將作為民事和刑事案件受到起訴,將風險提升到最高水準。 「人們因藐視法庭而入獄,罰款可能非常高,」他說。最近的一個例子是,一家美國法院因違反禁制令而對一家中國公司每天罰款 100 萬美元。

孔特雷拉斯教授表示,國際綠色和平組織的工作人員即使身處歐洲,也可能面臨被逮捕的風險。他說,「如果他們因藐視法庭罪而被定罪,並且他們中的任何人曾經踏足美國,那麼他們在抵達後很容易被逮捕」。 “美國當局對此毫不猶豫,只要外國高管踏入美國機場就將其逮捕,即使這實際上只是中途停留。”

Energy Transfer 也直接向阿姆斯特丹地方法院辯稱,國際綠色和平組織的案件應該就此停止。該法院預計將於 6 月 3 日就此事做出裁決。

法國學者、專利訴訟律師馬修‧德內 (Matthieu Dhenne) 表示,綠色和平案明顯背離了跨境訴訟禁令的正常情況,因為該糾紛涉及環保行動主義和言論自由等問題。

他說:「問題不在於綠色和平組織最終是贏還是輸,」而是考慮到可能產生的法律成本,像這樣曠日持久的法律鬥爭是否本質上是讓批評者閉嘴的一種方式。他將此稱為“程序不對稱”,可能會阻礙人們不發聲。

大約兩年前,在北達科他州開始審判之前,國際綠色和平組織就宣布將把反 SLAPP 案件提交給荷蘭法院。在荷蘭案件於 2025 年 7 月正式立案後,Energy Transfer 立即要求負責監督北達科他州曼丹審判的法官詹姆斯·D·吉恩 (James D. Gion) 發布禁訴令,停止審理。吉恩法官拒絕這樣做,並援引判例法建議對此事採取保守態度。

能源傳輸公司隨後要求北達科他州最高法院迫使吉恩法官推翻他的決定,並表示荷蘭訴訟是「對北達科他州主權的侮辱」。

大多數法官都同意。意見指出,這對他們來說是一個新問題。法院先前從未對國際禁訴令的適當性做出裁決。

但首席大法官麗莎·K·費爾·麥克埃弗斯(Lisa K. Fair McEvers)不同意這一意見。他們的論點之一是,如果下級法院被要求發布禁令,它「應該首先確定審判中提出的事實是否支持屬人管轄權的確定」。

「如果沒有這樣的調查結果,法院無權發布禁令,」他寫道。

Energy Transfer 的代理律師事務所 Gibson Dunn 的 Trey Cox 表示,該公司讚賞法院的“謹慎決定”,並表示它保護了判決“免遭海外不當結局”。

由於3.45億美元的判決懸而未決,北達科他州案件中的三名綠色和平組織被告要求吉恩法官進行新的審判,認為先前的審判有缺陷且不公平。如果被拒絕,他們將提出上訴。

與此同時,十年前處於抗議中心的這條管道自 2017 年以來一直在運作。上週,美國陸軍工程兵團授予了它最後的地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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