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 環境科學技術 (2025)。 doi:10.1021/acs.ss5c01823

當電動汽車(EV)的電池達到其使用壽命的末期時,可以處理它們以恢復有價值的原材料以生產新電池。作為退休的替代方案,可以將電動汽車電池複製作為固定儲能係統,有助於將可再生能源集成到電源,控制峰值負載並提高能源安全。

處置和第二人生的使用都基於循環經濟的原則。但是,哪種選擇比賠償或使用第二人生更可取?為了回答這個問題,穆斯特大學(德國)的研究人員,FRAUNHOFER研究機構FFB電池(德國)和勞倫斯·伯克利國家實驗室(美國)進行了一項研究,以加利福尼亞為主題的研究進行了一項研究。

研究人員發現,由於固定儲能設備的固定儲能設備最終的部署最終比立即處理更有效地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因此,他們建議在處理前將EV電池作為固定儲能設備退休的EV電池在處理之前退休的重點是重點的優先事項。有工作 出版 v 環境科學技術場地

該計算表明,如果在生命的盡頭處理所有EV電池,則可以在2050年滿足加利福尼亞的EV電池的61%需求。這種方法還將節省約4800萬噸二氧化碳。相反,重新使用電池電動汽車的優先級將節省5600萬噸二氧化碳的排放。

結果還表明,到2050年,生命結束時電池電動汽車的數量將顯著超過對加利福尼亞州固定儲能係統的需求。僅使用磷酸鋰電池,特別適合於固定存儲,足以滿足到2050年的需求。因此,作者建議該州開始儘早開發利用基礎設施,即使最初使用第二壽命的使用。

結果強調了整體,系統規劃對電池供應鏈的重要性,從而涵蓋了生產,加工和第二人生的應用。正在積極開始在區域層面建立所有這些系統的國家,並將其基礎設施與未來對電池材料的需求保持更好的位置,以便在電動電動電池中獲得循環經濟的優勢。

先前的研究表明,使用加工材料的電動電池產生的生產比使用主要(開採)原材料的溫室氣體排放少。還可以很好地確定,與從主材料中生產新電池相比,EV爆炸的重複使用最終會導致排放量顯著降低。但是,到目前為止,還沒有系統地比較這兩種方法。

方法論

使用有關各種因素的可用數據,例如排放,回收過程的有效性,銷售指標以及電池的使用壽命,研究人員模擬並比較了三種不同的情況。在基本情況下,他們建議首先以固定的儲能設備的形式重新設計了生命結束時2.5%的電動電池,而其餘的則立即重新設計。

在“詳細場景”中,生命盡頭的所有電動電池都沒有使用。在服務壽命結束時的“第二次使用”腳本中,重新使用作為固定儲能設備的優先級,直到完全滿足需求為止;然後處理任何剩餘的電池。

更多信息:
JannisWesselkämper等人,處理還是第二次使用?在生命的盡頭供應電動汽車的潛在和氣候後果 環境科學技術 (2025)。 doi:10.1021/acs.ss5c01823

由穆斯特大學提供


引用:重新使用用於能源存儲的電動電動電池可提供比直接加工更大的碳節省(7月29日)。 2025年7月29日從https://techxplore.com/news/2025-07-reusing-ev-batteries-energy-strage.html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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