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瑞森的論點非常站不住腳。”

羅奇表示,他沒有就小額索賠案諮詢律師,而是選擇自己做所有事情。 “我在原定日期第一次出庭時,他們要求通過回信提供傳票證明,但我沒有,”他說。

法庭聽證會已重新安排。當最終舉行時,承運人派了一名代表與羅奇進行辯論。

“我認為他們的論點非常站不住腳,”羅奇說。 “基本上就像是,‘好吧,他沒有支付兩個月的服務費,所以我們沒有解鎖他的手機。’”我們向他提出了和解方案,但他拒絕了。 ” …我的論點是,是的,條款的改變對消費者不友好。但除此之外,這些條款從合法變為非法的事實也記錄在聯邦記錄中。因此,無論條款已更改,現有條款都是非法的,我認為這是最有力的論據,然後我還指出這可能違反了堪薩斯州消費者保護法,我很高興我這樣做了。

羅奇說,在聽證會結束時,法官表示她無法根據聯邦通信委員會的規定做出裁決,需要就堪薩斯州法院的管轄權做出裁決。他表示,大約五六週後,該公司發布了 Verizon 違反該州消費者保護法的裁決。

羅奇表示,由於 FCC 沒有對 Verizon 更改解鎖規則的請願採取行動,因此聯邦法規“在 Verizon 解鎖設備的義務方面根本沒有改變”。他認為,對於遭受類似損失的消費者來說,在法庭上擊敗 Verizon 甚至提起集體訴訟相對容易。

“我認為這對任何其他案件來說都是毀滅性的打擊,”羅奇說。 “自從我的損害賠償得到解決以來,我認為我不再有任何理由了,但對於某人來說,這似乎是一場非常容易的集體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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