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規所有者的原則中,應該控制學生與社團之間關係的組織今天邁出了新的一步。今天上午,部長會議將在二讀中批准該法案。兩年多後,勞工部與工會達成協議,但與一直反對協議的雇主並未達成協議。
2023年11月,當雙方這份協議達成,甚至當法律的漫長征程正式被召喚時,公司非勞動實訓環境中的人的地位就開始了。起初,他面臨工會內部的分歧,總是遭到社團和學院院長的反對。
最後,去年年底,部長會議一讀通過,今天將進行二讀。從那時起,它必須得到國會的批准,但這絕不是確定的。政府在批准時沒有選票。
該規則確立了兩項主要創新:它限制了可能發生多種濫用行為的課外實踐的數量,並規定了補償接受者教育費用的義務。實習生應該是接受訓練的人,是不取代公司員工工作的人。所有這些都加上罰款,在最嚴重的情況下,罰款高達 225,000 美元。
詳細來說,法律規範了課外活動,但它設定了標準。它們不能超過獲得 ECTS(歐洲學分轉換系統)學分的時間的 15%,並且在任何情況下最多為 480 小時。這是目前允許的一半。據勞工部稱,該措施旨在防止政府報告隱藏就業情況。
第二個重大創新是補償與旅行和生活或住宿相關的費用的義務。
也制定了其他規則,例如公司實習生的培訓和導師,以及實習生的最大數量不能超過員工總數的20%。
為了確保遵守規定,法律規定了製裁措施,在最嚴重的情況下,處罰金額從 7,500 個硬幣到 225,000 個硬幣不等。這些最嚴重的違規行為是指基於年齡、殘疾、性別、種族或民族等的歧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