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對智慧財產權保護和執法的擔憂,美國貿易代表將印度列入主要觀察名單,印度因此受到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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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
- 印度因保護和需要智慧財產權而被美國列入觀察名單。
- 美國貿易代表的否認凸顯了對印度智慧財產權保護做法的擔憂。
- 越南被稱為知識產權相關議題的優先外國。
- 美國正在考慮進一步調查越南的軍事行為。
- 特別 301 報告評估了 100 多個國家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情況。
印度是美國貿易代表(USTR)發布的一份特別報告中主要觀察名單上的六個國家之一,其中包括中國和俄羅斯,該報告涉及貿易保護和智慧財產權(IP)權利執法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週四發布的《2026 年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關於智慧財產權保護和執法的 301 特別報告》將越南列為優先對外貿易國家 (PFC),這是 13 年來首次將越南列入此類類別。
越南被指定為優先外交國家
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表示:“PFC 標誌是為那些在知識產權相關行為、政策和做法方面表現最出色、對美國產品造成最大不利影響的國家保留的。”
他表示,越南尚未開展誠信業務或在提供充分有效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方面取得重大進展。
觀察名單上的六個國家主要是中國、印度、印尼、智利、俄羅斯和委內瑞拉。
關注智慧財產權保護實踐
優先觀察名單或觀察名單上的商業夥伴的位置表明該國家在智慧財產權保護、執法或依賴智慧財產權的美國人的市場准入方面存在重大問題。
歐盟、土耳其、巴基斯坦等19個國家被列入觀察名單。
傑米森·格里爾大使表示:“使用所有執法工具打擊人口販運是當務之急。”
格里爾表示:“我們嚴格執行我們的智慧財產權商業慣例,並期待在必要時採取行動,在全球範圍內保護美國的創新者和創造者。”
美國在越南的衝突
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表示,美國於 2020 年首次與越南接洽,提出一項智慧財產權工作委員會提案,以解決特別 301 報告中發現的問題,隨後於 2023 年提出修訂後的提案。
然而,在隨後的雙邊接觸以及最近的《互惠、公平和平衡貿易協定》談判中,越南未能在這些問題上取得重大進展。
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表示,越南的作為或不作為對越南市場以及其他市場上依賴智慧財產權的行業造成了重大損害。
越南的潛在研究
自本認定之日起30天內,USTR將根據本報告中闡述的理由,決定是否根據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發起調查,作為將越南認定為PFC的依據。
如果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發起調查,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將要求與越南進行磋商,並尋求解決導致越南被認定為PFC的問題。
特別301報告是對美國在其他國家智慧財產權保護實務的年度評估。
它對100多個貿易夥伴進行評估,並評估那些符合美國保護智慧財產權標準的貿易夥伴。
報告稱:“在智慧財產權保護和執法方面,印度仍然是世界上最具挑戰性的經濟體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