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公司支持的 Analysis Group 的一項研究警告稱,應用程序開發者為減少這家加州公司在應用程序商店銷售軟件而支付的佣金,並不意味著以較低的價格形式對成本產生任何重大好處。佣金減少與歐盟委員會應用數字營銷法案(DMA)對蘋果、谷歌等大型科技公司施加的限制有關。
2024 年 3 月,Lake 向開發商申請了符合 DMA 的商業條件。那些遵守這些新規則的人現在向蘋果支付較低的產品佣金,但研究表明,在這種情況下,開發者“通過 App Store 出售價格或提高了 90% 以上的情況”。
Ward 的標準商業條款規定了 30% 的佣金 – 對於某些類別的開發商可降低 15% 的佣金。每個應用每年安裝超過 100 萬個門檻,還需繳納 0.50 個幣的基本技術費(CTF),App Store 服務的佣金率為 17%(或減少 10%),此外還需為蘋果的應用內獲取系統支付 3% 的處理費。
蘋果的消息人士指出,該研究的結論仍然證明 DMA 是基於一系列錯誤的假設。一方面,布魯塞爾的想法將為消費者提供一個更好的系統,而蘋果本身永遠無法拿出任何基礎。
蘋果公司分析的這項研究比較了約 21,000 個應用程序中單次支付和應用內購買的超過 4100 萬筆交易,並將零售商在簽署新商業條件之前三個月的價格與他們在簽署新商業條件之後三個月設定的價格進行了比較。
另請閱讀
Lake 對 DMA 非常批評,他認為這將使該公司在歐盟的用戶的體驗變得更糟,他們認為 DMA 變得越來越複雜和令人困惑。此外,這還表明這些用戶面臨新的隱私和安全風險,因為它消除了移動操作系統中的一些重要保護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