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经济 金錢鬥爭以避免婚姻

金錢鬥爭以避免婚姻

15

婚姻中的金錢鬥爭通常不是因為金錢本身,而是因為雙方對金錢、儲蓄、債務和財務的看法不同。

“夫妻應該經常談論金錢,而不僅僅是在出現問題時才談論。”

發布眾所周知的圖像僅用於代表性目的。 照片:由 Ketut Subiyanto/Pexels 提供

重點

  • 財務衝突常源自於不同的財務報表。
  • 收入差距會產生不平等和怨恨的力量。
  • 願望不同會導致投資分歧的風險。
  • 混合財務模式最適合許多夫婦。

夫妻之間為什麼會因為錢而吵架?

孟買醫生阿迪蒂和馬努·戈爾(根據要求化名)結婚三年了。

他們之間最近在財務問題上出現了分歧。

阿迪蒂將馬努視為粗心的浪子。

再一次,馬努認為阿迪蒂是個守財奴,他不在乎為了外表而必須遵守某些標準。

以下是財務專家的建議,可以幫助夫妻解決他們的困境。

不同的態度會引發攻擊性

專家表示,夫妻之間在財務上的爭吵之所以會發生,是因為他們對支出、儲蓄和財務決策的態度不同。

InCreda Money 執行長維賈伊·庫帕 (Vijay Kuppa) 表示,夫妻之間經常發生衝突,因為他們處理不同的「金錢帳戶」。

Mira Money 投資研究主管兼創始成員 Mohit Bagdi 對此表示同意。 「來自不同金融文化的夫婦會陷入困境,因此儲蓄是消費驅動的教育的第一道防線,」他說。

競爭的一個主要原因是成本。一方可以自由花錢,另一方則比較謹慎。

FinPro Wealth 財務顧問兼創辦人 Vira Graves 表示:“雖然有些人可能會優先考慮當前的舒適度和社交生活方式,但其他人會更加重視未來的安全。”

收入不匹配有時會造成潛在的不平衡,從而引發衝突。

財務角色缺乏明確性,包括由誰管理費用、支出、費用和義務,也會引起憤怒。 「如果一個合作夥伴控制所有方面或做出所有決定,就會產生怨恨,」庫帕說。

由於夫妻之間不明確分享收入和支出等財務訊息,也會產生衝突。

「秘密貸款、取消抵押品贖回權(例如其他貸款)或所得稅減免,」庫帕說。

已結清貸款或信用卡的額外費用常常會造成摩擦。如果雙方不同意,家庭服務和對父母的支持可能會帶來壓力。

投資時風險偏好的差異也可能導致頻繁的分歧。

缺乏共同的財務目標往往會擴大情感差距。當個人財務處理不一致時,小決定就會變成信任和控制問題。

「如果沒有既定的司法程序,每項大型購買、貸款決定、投資決定都會引發新的爭論,」庫帕說。

圖:多米尼克澤維爾/雷迪夫

衝突的原因有很多

儘管夫妻在其他方面具有同情心,但他們對個人理財各個方面的態度卻截然不同。

一位合夥人可能認為壞帳是他們生活方式的正常現象,而另一位合夥人可能認為非生產性債務有財務風險。

巴格迪說:“有人可能認為債務是一個令人擔憂的問題,而另一些人可能認為債務就像買房子一樣加速里程。”

在投資方面,一個合作夥伴可能希望更高的股票和其他風險資產敞口,因為他們具有更高的風險承受能力,而另一個合作夥伴則更加厭惡風險。

「一個成員可能將保險視為一種保護來源,而另一個成員則將保費視為不必要的開支,」巴格迪說。

文章、單獨或混合金庫

混合模式效果最好,尤其是在婚姻初期。 Sebi 註冊投資顧問兼 SahajMoney.com 創始人 Abhishek Kumar 表示:“混合模式通常可以平衡共同目標和費用,同時比完全混合或完全隔離的模式更好地保持個人自主權。”

配偶應建立聯名帳戶,以資助共同目的以及房租和雜貨等必要開支。

「退休或房屋抵押貸款等重大長期目標也可以透過聯名帳戶提供資金,」庫馬爾說。

「對於平等份額,合作夥伴可以向該框架貢獻一定數量的收入,」Anand Rathi Resources 總監 Hrishikesh Palve 表示。維拉補充說,這種比例貢獻創造了公平和尊嚴。

夫妻也應該保留個人帳戶,以維護個人自主權。

「可自由支配支出的個人帳戶是分開的,以減少日常決策中的摩擦,」帕爾夫說。

庫馬爾補充說,為小額個人購買設定不問問題的門檻有助於建立信任。

臨近退休時,配偶應充分揭露帳戶、投資、證券、負債和提名,並建立一份綜合清單。

「因此,他們必須制定協調一致的秘密收入策略,」帕爾夫說。

如何避免尖酸刻薄

與關係的其他領域一樣,溝通是避免衝突的關鍵,即使在財務問題上也是如此。

「夫妻應該經常談論金錢,而不僅僅是在出現問題時才談論,」巴格迪說。

理想情況下,他們應該建立一個共同的經濟框架並避免孤立的決策。

同時,將制定明確的短期、中期和長期財務目標並為此努力。

每個月,夫妻應該決定他們的預算和可自由支配的支出限額。

需要處理即將到來的巨額開支,以避免意外。第四,對投資和目標的審查可以讓合作夥伴都承擔責任。

至少六個月費用和保險的共同應急基金應被視為不可協商的必需品。

合作雙方必須透明地共享財務資訊。他們也制定了重大財務決策的框架,並明確指出哪些決策需要個人、共同或顧問的意見。對於高風險的決定,配偶不應讓任何顧問參與。

如果衝突已經開始

夫妻之間應該停止互相指責,並同意共同解決財務問題。

決議可以從全面揭露所有原因開始。 「揭露收入、負債、收入和證券會減少隱私並恢復基礎,」帕爾夫說。

如果過度支出引起衝突,夫妻應該制定短期預算,將支出分為必需品、義務和可自由支配的支出,然後堅持執行。

「每月定期審查可以建立紀律並有助於防止頻繁的衝突,」帕爾夫說。

如果債務導致衝突,夫妻雙方應該先穩定財務狀況。 「然後他們應該制定一個結構化的債務償還計劃,」庫馬爾說。

如果討論經常演變成敵對行動,中間人(例如經濟學家)應該努力促進溝通並制定共同計劃。

作為預防措施,律師建議簽訂婚後協議。

第二法管理合夥人阿萊·拉茲維 (Alay Razvi) 表示:“證人必須注意適當的劃分、應有的服務和維持邊界,以確保其在法庭上具有證據價值。”

雖然婚前協議或婚後協議並不完全具有約束力,但他補充說,如果它們是自願且公開的,它們可以導致公平的分割。

獲得家事法庭調解的機會

  • 家庭法院透過離婚前的調解、諮詢和和解工作來處理婚姻糾紛,包括財務糾紛。
  • 它們促進友好的結果,減少成本和創傷。
  • 透過審查宣誓書和證據來保護薄弱環節。
  • 透過斡旋達成協議,保護了雙方最高群眾的席次。

資料來源:法律

專題介紹:Rajesh Alva/Rediff

來源連結

LEAVE A REPLY

Please enter your comment!
Please enter your name 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