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額低於 48 億印尼盾的個人納稅人和個人公司仍可無限期享有 0.5% 的最終所得稅稅率。

雅加達(安塔拉) – 中小型企業部(開曼 UMKM)將 2026 年第 20 號政府條例 (PP) 視為透過加強稅收確定性和企業管理來加強健康、高效和可持續的微型和小型企業環境的工具。

UMKM 小型企業部副部長 Tami Setia Parmana 表示,該法規強調政府對微型和小型企業的支持,並為商業參與者提供更多成長和晉升的空間。

週四雅加達的官方聲明援引 Tammy 的話說:“營業額低於 48 億印尼盾的個人納稅人和個體公司仍然可以無時間限制地享受 0.5% 的最終所得稅稅率。”

此外,年營業額高達 5 億印尼盾的企業參與者仍可享有 0% 的所得稅 (PPh) 稅率。

Tammy表示,稅收政策的確定性為小微企業增強經營能力、提高競爭力、永續發展提供了廣泛的機會。

他補充說,政府還鼓勵中小微型企業實施更好的業務記錄和簿記,作為加強企業治理的一部分。

他表示,有組織的簿記不僅可以更輕鬆地履行稅務義務,也是獲得融資、提升階層和衡量業務成長的重要基礎。

為了支援這些努力,中小微型企業部正在開發一個簡單的財務記錄功能,該功能將整合到SAPA中小微型企業中,預計這將使企業參與者更容易根據業務發展需求以實用和結構化的方式準備財務報告。

塔米表示,加強金融知識和稅務合規是中小微型企業轉型為更專業、更有彈性、能夠在更廣泛市場競爭的企業的一個組成部分。

稅務總局 (DJP) 諮詢、服務和公共關係總監 Eng Diana Rismavati 表示,2026 年第 20 號 PP 旨在更準確地針對稅收優惠。

他表示,仍有一些企業實體規模已經相當大,但仍使用0.5%的最終所得稅稅率,這實際上是針對微型和小型企業的。

為此,政府做出了調整,激勵措施更加側重於個人納稅人和仍屬於小微企業類別的個體企業。

「這項政策並不是為了給中小微型企業增加負擔,而是為了確保向正確的各方提供稅收優惠。政府繼續為微型和小型企業提供便利,促進更好的企業治理,」英格說。

他解釋說,商業機構的稅收是根據所賺取的利潤來徵稅,這更能反映企業的實際情況。因此,遭受損失的企業實體無需繳納企業所得稅。

Faber Instruments 執行長 Devsari Rahmavati 承認,對簿記和稅務法規的了解有限仍然是許多中小微型企業參與者面臨的挑戰。因此,他希望政府繼續落實便利和加強對企業主體的支持政策。

德夫薩裡說:“作為中小微型企業企業家,我們肯定希望在課堂上不斷成長。我們期待一項讓事情變得更容易、提供確定性並幫助我們專注於發展業務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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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索菲·阿尤達納
編輯:布迪桑托索·布迪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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