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達(安塔拉)- 據報導,LG 能源解決方案公司終止了與美國汽車製造商福特公司價值 9.6 萬億韓元(約合 108 萬億印尼盾)的電動汽車電池供應合同。
據韓國商業媒體當地時間週四報導,LG能源解決方案公司透露,去年10月與福特簽訂的電動汽車電池和模塊長期供應合同因福特發出取消通知而終止。
取消的合同金額約為9.603萬億韓元(65億美元),相當於近期銷售收入的28.5%。
兩家公司此前簽署了2027年至2032年六年內75GWh(吉瓦時)和2026年至2030年五年內34GWh(吉瓦時)的長期電池供應合同。
這些產品計劃完全在 LG Energy Solutions 位於波蘭弗羅茨瓦夫的工廠生產,並供應給歐洲電動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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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稱,福特的下一代電動商用車E-Transit是電池安裝的目標車輛。
LG能源解決方案在一份聲明中表示:“這個問題是由最近政策環境的變化和電動汽車需求預測的變化引起的,這導致我們的客戶公司(福特)決定停止生產多種電動汽車車型,並隨後發出合同終止通知。我們計劃繼續與客戶公司建立中長期合作關係。”
早些時候,在唐納德·特朗普政府取消購買電動汽車的稅收抵免激勵措施後,福特做出了廣泛的戰略轉變,將重點放在有利可圖的混合動力汽車和內燃機汽車上。
因此,該公司決定停止生產旗艦F-150 Lightning皮卡等大型電動汽車車型,並擴大卡車和貨車、低成本電動汽車和儲能係統(ESS)領域的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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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阿迪馬斯·拉蒂亞·法基
編輯:因德拉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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