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達(安塔拉) – 財政部總稅務局(DGT)發布了納稅人的信(納稅人的信)規範8種納稅人的權利和義務。

“到目前為止,可能存在許多誤解,對法律的權利,義務和解釋之間缺乏理解,”稅收Bimo Wijayanto總幹事在新聞發布會上說 納稅人的信 星期二在雅加達的DGT辦公室。

納稅人的信,如稅收法規編號總幹事所規定的,是13/pj/2025,是一份正式文件,明確包含納稅人的權利和義務。

根據BIMO的說法,這封信是對稅法各種規定的編碼,從1945年的憲法,一般規定和稅收程序(法律KUP),稅收法規的協調(HPP法律)和其他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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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的信中有8個權利,包括:

  1. 在稅收領域獲得信息和教育的權利
  2. 根據立法在稅收領域的規定免費獲得稅收領域的服務的權利
  3. 獲得公平,平等,尊重和重視權利的權利,並遵守稅收義務
  4. 支付不超過應付稅款的權利
  5. 為了防止根據稅收領域的立法規定,徵收稅收糾紛的法律補救措施和行政上選舉決議的權利
  6. 納稅人數據的機密性和安全性權利
  7. 根據稅收領域的立法規定遵守權利和遵守稅收義務的權力的權利
  8. 根據稅收領域的立法規定發送投訴並報告違反稅收的權利

記者:Imamatul Silfia
編輯:Zaenal Abid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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