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周一的口頭辯論中,大多數法官似乎可能會推翻一項禁止「非法吸食大麻」的人擁有槍支的聯邦法律,或者至少,該法律似乎不適用於每週吸食幾次大麻的被告阿里·丹尼爾·赫馬尼(Ali Danial Hemani)。
儘管如此,在周一的辯論中,似乎有可能站在赫馬尼一邊的法官似乎分成了三個陣營。 美國訴赫馬尼一個陣營認為法院裁決第二修正案案件的整個框架毫無意義。
近四年來,聯邦法院一直在努力執行最高法院先前的裁決 紐約州步槍和手槍協會訴布魯恩案 (2022),要求法院詢問現代槍枝法是否與憲法起草時存在的槍枝法規足夠相似。法院一直在努力解釋這兩項法律應該有多相似,許多法官抱怨他們不明白如何適用 這座橋。
其中一位法官是法官科坦吉·布朗·傑克遜 (Ketanji Brown Jackson),他和法官索尼婭·索托馬約爾 (Sonia Sotomayor) 都建議,國會而不是法院應在確定哪些藥物危險到足以讓使用者解除武裝方面發揮主要作用。不過,索托馬約爾也建議赫馬尼佔上風,因為國會從未真正認定大麻夠危險。總體而言,索托馬約爾和傑克森似乎都可能站在赫馬尼這邊。
同時,艾米·科尼·巴雷特法官提出了一種不同的做法。在 美國訴拉希米 (2024),法院表示,非常危險的個人可以被解除武裝。這 拉希米 該案涉及一名準暴力犯罪嫌疑人,被控犯有六起獨立的槍擊罪。巴雷特將讓法院,而不是國會,來決定誰太危險而不能擁有槍枝。
巴雷特和法官埃琳娜·卡根建議 場景 此案必須分析大麻是否真的會讓吸食者變得危險到足以在攜帶武器的情況下危害自己或他人。巴雷特在口頭辯論中的許多評論表明,她認為允許政府解除使用安必恩(Ambien)、阿普唑侖(Xanax)甚至羅比辛(Robitussin)等藥物的人的武裝是不合理的,這些藥物可以非法使用,但通常不被認為會引起暴力。
最後,尼爾·戈薩奇法官為赫馬尼一方提供了第三個理由。在所有法官中,戈薩奇似乎是最忠誠的一位 這座橋它的歷史背景。然而,他質疑歷史上禁止吸毒者持有槍枝的禁令是否與相關法律充分相稱。 場景。
在捍衛法律時,川普政府指出,當時制定的法律懲罰「習慣性酒鬼」。但正如戈薩奇和其他幾位法官指出的那樣,這些歷史性法律通常適用於經常嚴重醉酒的人,以至於他們具有破壞性並且無法管理自己的事務。
戈薩奇指出,早期美國人的飲酒量也比現代美國人多得多,他聲稱詹姆斯·麥迪遜總統每天喝一大杯威士忌。因此,允許政府解除一個每週吸三到四次煙的人的武裝是很奇怪的,而建國時代的名人更經常受到酒精的影響。
這一切都表明 場景 這可能會導致結果支離破碎,不同的正義陣營會依據不同的理由做出有利於赫馬尼的裁決。但大多數法官似乎對在沒有證據表明娛樂性大麻使用者的使用極端到造成危險的情況下是否可以解除其武裝表示懷疑。
法院的第二修正案判例一團糟
毫不奇怪,法官們無法就如何分析第二修正案案件達成一致,即使他們中的大多數人都同意正確的結果。同時於 拉希米傑克森引用了十幾位法官的話說,他們抱怨說 這座橋 框架不切實際,也不能產生一致的結果。
通常,法官不會因為 18 世紀不存在類似的法律就禁止政府監管。例如,1789 年顯然沒有監管汽車的法律,但國會仍然可以監管汽車。
由於這些和類似的原因,最高法院的三名民主黨人歷來都持懷疑態度 這座橋索托馬約爾和傑克遜在周一的口頭辯論中明確表達了這種懷疑。也就是說,如果法官希望在不重新就第二修正案方法論展開更廣泛爭議的情況下解決此案,索托馬約爾和傑克遜都承認戈薩奇的首選方法將符合當前的先例。
例如,傑克森曾指出,在公司成立之初,成為「習慣性飲酒者」就意味著「醉倒在街上」。政府並沒有聲稱赫馬尼吸食大麻對他造成了這種傷害。
同時,卡根和巴雷特的問題集中在哪些藥物實際上使某人變得危險到足以需要解除武裝。巴雷特的問題主要集中在 Xanax 或 Robitussin 等不太可能將使用者變成暴力犯罪分子的藥物上,而卡根則提出了幾個關於致幻劑的問題,這種致幻劑使人與現實脫節,顯然不應該擁有槍支。
卡根一度直接要求墨菲提出一個框架,允許像赫馬尼這樣的大麻使用者保留槍支,但允許政府解除使用非常危險藥物的人的武裝。墨菲回應說,國會在決定解除哪些吸毒者的武裝時可以考慮毒品的危險性,但她指責國會沒有確定大量吸食大麻的人是否真的會變得危險。
如果法院做出有利於赫馬尼的裁決,則該決定不太可能獲得一致通過。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似乎對法院應該評估吸毒者個人是否真的危險到足以解除武裝表示懷疑。法官塞繆爾·阿利托認為,考慮到酒精在西方文化中的根深蒂固,毒品的限制應該比美國歷史上對酒精的限制更嚴格。
但赫馬尼似乎更有可能獲勝,大多數大麻使用者將獲得擁有槍支的權利,即使法官仍然不知道如何處理 這座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