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次方便的襲擊七年後,被告被判犯有嚴重身體傷害罪
多拉多斯陪審團駁回了對 33 歲盧卡斯·恩里克·裡貝羅 (Lucas Henrique Ribeiro) 謀殺未遂的指控,並判定他犯有嚴重身體傷害罪和非法持有武器罪。這項決定是在本週二 (2) 做出的,七年前,威廉馬丁斯達席爾瓦在雅丁卡納三號便利商店的一場鬥毆中被槍殺。
多拉多斯陪審團在駁回了謀殺未遂的指控後,以嚴重身體傷害罪判處 33 歲的盧卡斯·恩里克·裡貝羅一年零三個月監禁,並以非法持有武器罪判處一年監禁。這起犯罪事件發生在 2019 年,當時他在一家便利商店發生爭執後開槍射殺了威廉·馬丁斯·達席爾瓦。陪審員發現他沒有殺人意圖。刑期將在公開制度下服刑。
陪審員發現盧卡斯無意殺死受害者。因此,該案不再被視為危害生命罪,而是被歸類為嚴重身體傷害罪。里卡多·達·馬塔·雷斯法官因此次襲擊被判處一年零三個月監禁,因持有襲擊中使用的武器被判處一年監禁。初始狀態為開放。
事件發生在2019年4月14日晚間。調查顯示,對話是在威廉警告該企業將關閉服務並不再銷售啤酒時開始的。盧卡斯很惱火,騎著摩托車離開了現場,並在武裝後不久返回。
根據 MPMS(南馬托格羅索州公共部門)提交的投訴,他將威廉叫到商店後面受害者居住的住宅門口,然後開槍。子彈擊中胸部和左腿。
威廉倖免於難,因為他立即得到了幫助。醫療報告顯示,傷勢嚴重,且已經超過 30 天無法正常活動。審判期間,目擊者稱他住院兩週。
盧卡斯在作證時承認開槍,但表示他無意殺死受害者。據他稱,他回到現場討論爭論並開槍,因為他認為自己會受到攻擊。
這個版本沒有說服陪審團或法官。該動議強調,沒有任何證人證實被告用來證明其反應合理的刀的存在。
襲擊發生幾天后,盧卡斯自願向警方自首,並交出了案件中使用的 0.38 口徑左輪手槍。該武器未註冊。
截至 2020 年,該案仍在審理中。在辯方提出上訴後,陪審團對該案進行了審理,並決定推翻最初的謀殺未遂指控。
盧卡斯將能夠對判決提出上訴,爭取自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