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生幾個月無法開始必修活動
法院命令大坎普市的一家高等教育機構向一名因起草合約錯誤而無法開始強制實習的體育專業學生支付 5,000 雷亞爾的精神損失費。該決定由第七民事法院法官 Gabriela Müller Junqueira 做出,並於本週四(21 日)宣布。
Faculdade de Campo Grande 被勒令向一名體育專業學生支付 5,000 雷亞爾的精神損失費,該學生因機構簽發的合約錯誤而無法開始強制實習。法官加布里埃拉·穆勒·朱奎拉(Gabriela Müller Junqueira)承認,在這位學者幾個月來試圖解決問題卻沒有得到答案後,未能提供服務,導致焦慮超出了常見的日常乾擾。
依照程序,學院批准該遠距學習學生到學院實習,計劃於2024年7月開始。但學院出具的文件中有關工作量的資訊不正確,並包含週六的活動,導致合約無法正式簽訂。
這位學者表示,幾個月來她一直試圖直接與大學解決這個問題,但都無濟於事。由於無法開始強制實習,她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整理她的文件並賠償她所遭受的損失。
在初步裁決中,法官命令該機構糾正合約。在關於案情的決定中,學院聲稱之所以出現延誤,是因為學生自己更新了與校曆不一致的截止日期。
然而,法官駁回了這項理由。根據決定,流程中所附的資訊顯示,該大學自去年7月以來一直向該機構尋求協助,但沒有得到有效回應。決定也指出,實習遵循學院內部規定。
對法官來說,無理拖延和不採取行動構成了未能提供教育服務。該動議還指出,這種情況引起了“學生的焦慮和無助感,超出了日常生活中正常的干擾範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