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葡萄牙,做出決定並不容易,特別是當公共利益受到威脅時。我們將自己包裹在層層貢獻中,以保護並不總是做出的決定,我們在這個過程中涉及盡可能多的因素,無論有沒有意義,這都會延遲任何項目的發展,因為想要如此安全和主動,消除了行動的空間。

當與管理者和企業家交談時,總是在流程和決策時提出安全的批評。就好像我們都是讓·布里丹的驢子,因為拿不定主意,即使有食物,最終也會被餓死。這似乎是對里斯本新機場的寓言。

這個問題更加嚴重,因為它是文化的:我們沒有從技術角度區分什麼是政治決策,什麼取決於誰代表整個社會的選擇,以及他們的投入是什麼。因為歸根結底,我們不要欺騙自己,決定總是政治性的,就像優柔寡斷一樣。

參與這一過程的參與者數量成倍增加,從監管者到審計員,對政治決策者的想法有不同解釋的不同公共實體,國家和地方的不同級別的行政管理,給延遲增加了一層不可預測性。當到了檢察院介入的極端情況時,考慮到它也有意見,也有它所行使的介入權,那麼風險就變得很大了。

對於任何此類決定的後果不承擔任何責任。只有檢察官和政治接管人被定罪。儘管有食物,但社區最終還是崩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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