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聯邦法官修改了一項臨時限制令,現在要求 ICE 工作人員佩戴隨身攝像頭 進行移民執法。
美國地區法官薩拉·埃利斯 (Sara L. Ellis) 上週發布了初步裁決,禁止對記者和抗議者使用暴力、鎮暴武器或威脅。該裁決還要求聯邦特工在部署防暴武器之前發出警告。
修改後的裁決稱,聯邦特工“目前配備並接受了隨身攝像頭的訓練”,將在執行執法活動時激活它們。
這項修正案是在埃利斯對特朗普政府在總統的“中途島閃電戰行動”期間是否遵守她的命令表示“嚴重關切”之後做出的。
法官的命令源於芝加哥頭條俱樂部、芝加哥布洛克俱樂部和芝加哥新聞協會上週提起的訴訟,該協會代表為《太陽時報》工作的記者和其他原告對國土安全部部長克里斯蒂·諾姆和其他聯邦官員提起訴訟。
該訴訟稱,在布羅德維尤美國移民和海關執法處理中心外的抗議活動中,聯邦特工使用化學製劑和其他“防暴”武器對記者和抗議者過度使用武力。
雖然該裁決增加了對隨身攝像機的具體要求,但司法部律師 Sean Skedzielewski 在周四的聽證會上表示,尚未向芝加哥地區的 ICE 特工發放隨身攝像機。
他週四表示:“我認為短期內不可能在芝加哥(ICE 責任區)啟動隨身攝像頭項目。”
在同一次聽證會上,埃利斯要求美國移民和海關執法局芝加哥執法辦公室主任拉塞爾·霍特週一出庭,解釋有關執法不當的報告的情況。
但埃利斯週五證實,霍特將不再擔任芝加哥分社社長,其他人將於週一出庭。
修改後的決定有效期至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