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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杉磯希望解散無家可歸的房車。法官剛剛將其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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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法官駁回了洛杉磯市拖走和摧毀故障休閒車的最新嘗試,將法律勝利交給了一群西區無家可歸者的倡導者。

高等法院法官柯蒂斯·A·金 (Curtis A. Kin) 在一份長達兩頁的裁決中表示,洛杉磯官員沒有法律權力執行允許在該州關鍵地區拆除廢棄或報廢房車的州法律。

Kin 在周四的裁決中表示,國會第 630 號法案只允許兩個司法管轄區——洛杉磯縣和阿拉米達縣——制定計劃來分解並最終處置價值不超過 4,000 美元的房車。

「AB 630 沒有向洛杉磯市提供此類權力,」他寫道。

洛杉磯縣政府覆蓋1000萬人口。洛杉磯是該縣的 88 個城市之一。

AB 630 以及該市實施該法案的努力遭到了洛杉磯無家可歸者倡導者的強烈反對,他們表示,這將使扣押和摧毀為該市無家可歸居民提供庇護所的車輛變得更容易。

該州的車輛法規目前要求各市和縣透過拍賣出售價值超過 500 美元的被扣押車輛。

州長加文·紐瑟姆 (Gavin Newsom) 於 10 月簽署的 AB 630 法案提高了洛杉磯縣和阿拉米達縣的財務限額,允許它們報廢價值高達 4,000 美元的車輛。該法案的支持者表示,這反過來又使這些司法管轄區免於經歷更繁瑣的車輛拍賣程序。

市律師助理。海迪·費爾德斯坦·索托 (Hydee Feldstein Soto) 拒絕對法官的裁決發表評論,理由是「訴訟未決」。但代表沿海社區的市議員特雷西·帕克(Traci Park)對這一決定表示失望,稱這是“激進訴訟的又一個例子,阻礙了我們在將人們轉移到室內時解決緊急公共衛生和安全問題的能力。”

帕克的管轄範圍從洛杉磯國際機場延伸到太平洋帕利塞茲,他表示,非營運的房車經常對公共安全構成威脅——吸引犯罪或導致在雨水渠和水道中傾倒廢物。

她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居民理所當然地感到厭倦。我們不能允許無法使用的廢棄車輛成為我們街道上的永久特徵。我們也不能允許‘先鋒’利用無家可歸者。”

帕克表示,她致力於與州議員合作修改這項由市長凱倫·巴斯發起的法律,將洛杉磯納入其中

該訴訟由 CD11 人權聯盟提起,該聯盟由捍衛「無家可歸者和有車者的人權和公民權利」的組織和個人組成。 CD11代表第11區議會,由樸代表。

市議會去年 12 月以 12 比 3 的投票結果指示 Feldstein Soto「立即」實施 AB 630。市議會還要求在 30 天內提交一份報告,概述「定位、評估和處理廢棄休閒車」的策略。

三名理事會成員——尤尼斯·埃爾南德斯、伊莎貝爾·胡拉多和雨果·索托·馬丁內斯——投了反對票。

一個月後,該聯盟提起訴訟,指責該市「魯莽地推動」一項它沒有法律授權執行的計劃。該組織在投訴中表示,如果允許市政府執行法律,一些聯盟成員住在房車裡,這些房車可能會被沒收和拆除。

代表 CD11 聯盟的律師 Shayla Myers 表示,理事會投票是「做明顯非法的政治權宜之舉」的更廣泛模式的一部分。他說,法官的裁決表明法律是明確的——「縣指的是縣,而不是市」。

他說,CD11聯盟「給了該市一切機會退出市議會的非法指令,但市檢察官辦公室繼續抗爭,直到最終決定,一路上浪費了納稅人的資源」。

洛杉磯民主黨眾議員馬克岡薩雷斯 (Mark Gonzalez) 表示,他正在製定一項新法案,以確保洛杉磯縣的所有 88 個城市都能擁有經過分析的房車。

AB 630 的作者岡薩雷斯也否認房車拆除工作會傷害無家可歸居民的觀點。他受訪時表示,東區的一些房車被用來從事賣淫、毒品交易和其他犯罪活動。

「我們的目標從來不是懲罰一個沒有住房的人,」他說。 「這裡的目標是擺脫這些不良行為者,並為(無家可歸的)人們提供他們所需的全方位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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