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羅拉多州路易斯維爾——科羅拉多州電動自行車銷售總監佩里·弗萊徹 (Perry Fletcher) 表示,今年秋天,隨著返校,他的公司對年輕人和家庭的銷售量有所增加,這要歸功於電動自行車的日益普及。
但孩子們對新車的興奮卻因擔心的父母反复提出的問題而減弱:它們安全嗎?
回答並不總是那麼容易。
聯邦對電動自行車的法規有限,而且擴大這些法規的努力也陷入停滯,使得各州甚至各縣只能用各地不同的自己的法規來填補空白。與此同時,各種各樣的電動自行車在設計、速度和質量上各不相同。
在這種背景下,弗萊徹等零售商正試圖教育消費者做出明智的決定。
“我們對進入商店的商品非常謹慎,因為存在風險,”他說。
聯邦法規要求 電池安全標準 負責保護公眾免受與自行車和其他產品相關的死亡和傷害的獨立聯邦機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 (CPSC) 於 8 月撤回後,電動自行車和電動滑板車等其他設備的銷售陷入停滯。 監管提案。
隨後,委員會將修訂規則發送給管理和預算辦公室下屬的監管辦公室,以回應 行政命令 唐納德·特朗普總統於二月份發布,呼籲消費品安全委員會等獨立機構與白宮的優先事項更加緊密地結合起來。
5月,特朗普解雇了其前任、前總統喬·拜登任命的三名委員會成員。
與此同時, 正在推廣的其他標準 由委員會處理的機械故障造成的傷害問題已被擱置。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通訊總監希拉·羅林森 (Shira Rawlinson) 表示,該機構計劃更新這兩項提案的狀態。
目前,電動自行車遵循傳統自行車的標準,根據委員會的初步評估,這些標準不足以降低受傷風險。 科羅拉多州, 明尼蘇達州 y 黃麻 他們最近通過了監管電動自行車的法律來填補這一空白。
這些法律解決了電池起火危險和用戶安全等問題,並試圖區分低速電動自行車和“電動摩托車”,即時速可達 35 英里或更高的電動摩托車。
沒有聯邦法律規定騎電動自行車的最低年齡,但超過一半的州對電動自行車的使用有限制。 3級最高時速為 28 英里/小時,加利福尼亞州的兩個縣最近規定了 2 級電動自行車的最低使用年齡,最高時速為 20 英里/小時。
“最大的問題是電動自行車可以從電池輔助車輛轉變為實際上的機動踏板車,”科羅拉多州眾議員、民主黨人萊斯利·史密斯(Lesley Smith)解釋道,他是該州這項法律的共同發起人。
科羅拉多州法律要求鋰離子電池經過安全認證,因為如果製造或使用不當,它們可能會爆炸。據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稱,2019年至2023年間,電動自行車等微型移動設備造成39人死亡、181人受傷。
代表數百家電動自行車或其零部件供應商的輕型電動汽車協會主席埃德·本傑明表示,大多數賣家、進口商和分銷商都同意使用符合安全標準的電池,但總會有製造商削減成本,損害用戶安全。
“有些人並不關心做正確的事。他們只想製造最便宜的自行車,”本傑明說。
博爾德谷學區安全路線項目協調員艾米·湯普森表示,由於電動自行車使用量的增加,學校官員正在嘗試在許多學校安裝更多自行車架。
湯普森解釋說,學生們用它們來快速到達學校或參加活動,並輕鬆攜帶他們的運動器材或樂器。他還注意到一些令人不安的行為,例如三名學生騎同一輛自行車、不戴頭盔騎自行車或進行社交網絡上流行的電動前輪離地等危險動作。
根據湯普森的說法,未成年人會禁用自行車的限速器以加快速度。 “孩子們很容易在 YouTube 上找到教他們如何控制自行車油門的視頻,”他說。
九月,湯普森 父母被警告 關於需要監督孩子的電動自行車的問題,去年就已經指出自行車和電動摩托車之間的界限正在變得模糊。 越來越模糊。
這些普遍存在的差異使情況變得複雜 分類系統 幾乎所有州都全部或部分採用電動自行車。根據該系統,電動自行車電機不得超過 750 瓦。 1 類自行車採用踏板輔助,時速不得超過 20 英里。 2 級包括油門,也必須保持在 20 英里以內。 3 級有踏板輔助,最高時速為 28 英里/小時。
科羅拉多州議員史密斯表示,一些電動自行車可以輕鬆地在 2 類和 3 類之間切換,有時家長並不知情。去年在加利福尼亞州,一位母親起訴一家電動自行車製造商,聲稱她的產品實際上可以轉換為 3 級,但以 2 級產品出售。
2 級電動自行車的危險導致加利福尼亞州馬林縣 禁止 16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使用它們,並要求任何騎乘它們的人佩戴頭盔。
據縣衛生部門稱,10 至 15 歲的未成年人使用這些自行車發生事故需要救護車。 是其他組的五倍 此類事故中的年齡。
電動自行車造成的嚴重傷害(尤其是青少年)的增加,代表了一個新出現的公共衛生問題, 美國外科醫生學會警告)六月。
馬林縣立法主任塔莉亞·史密斯 (Talia Smith) 表示 國家法律 這允許該縣施加年齡限制。但他表示,在聽取了十幾個存在類似問題的縣的意見後,立法機關應該制定一項州法律,以取代分散的法律規定。
以聖地亞哥縣為例, 禁止12歲以下未成年人 使用 1 類或 2 類自行車。
自行車行業貿易協會 People For Bikes 的法律和公共顧問馬特·摩爾 (Matt Moore) 解釋說,聲稱既是自行車又是電動摩托車的車輛陷入了兩個機構之間的監管真空: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 (CPSC) 和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 (NHTSA)。
摩爾說,該實體希望高速公路安全管理局停止運輸或對不遵守聯邦法規的作為電動自行車銷售的電動摩托車採取其他法律行動。
他補充說,如果聯邦政府不採取行動,各州將必須澄清其法律,並將電動摩托車定義為需要許可證的越野或機動車輛。
十月, 加州已建立電動摩托車法律框架 並命令他們佩戴機動車輛管理局頒發的越野使用識別牌。
湯普森表示,在博爾德,學區將溝通和教育視為安全的關鍵支柱。他說,兒童和青少年需要了解並尊重道路規則,無論他們是使用腿部力量還是油門來駕駛兩輪車。
“電動自行車是一種有趣、環保且相對便宜的交通工具。那麼我們如何才能讓它們更安全、更適合家庭使用呢?”他問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