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一的裁決中寫道:“憲法法院宣布,由國民議會議長以外的一組代表推動召開的國民議會全體會議,由於違反了共和國憲法,在組織上和功能上都是違憲的。”
根據盧扎週二獲得的一項決定,聖多美憲法法院宣布這一邀請違憲,並且在一次有爭議的會議上辯論得到了大多數議員的批准,會議決定取消議會主席的停職。
週一的裁決中寫道:“憲法法院宣布,由國民議會議長以外的一組代表推動召開的國民議會全體會議,由於違反了共和國憲法,在組織上和功能上都是違憲的。”
第 10/2026 號決議的決定在不到 24 小時內獲得批准,這是應議會獨立民主行動小組 (ADI) 十分之一代表的請求,該小組打算阻止在議長塞爾米拉·薩克拉門托缺席的情況下舉行由絕對多數代表召集的會議。
全體會議在聖多美和普林西比大學舉行,由議會第二副議長阿林多·巴爾博薩主持,在29名代表出席的情況下,在警方的強力保護下,決定暫停議會主席的職務,解僱憲法法院的五名法官,並選舉選舉委員會主席。
政府由司法、議會事務和婦女權利部長維拉·克拉維德 (Vera Kravid) 代表。
在TC的裁決中,法官們認為,“一般來說”TC“不欣賞政治性質的行為或主權機構‘內部機構’的行為,除非它們導致直接違反憲法或增值法”。
然而,他們表示,該法律“並不保證議會行為的絕對豁免權”,但規定了“憲法聯盟成員資格的實質性標準”。
“在這種特殊情況下,全體會議的召開不是簡單的政治參與或議會干預行為。它是全體會議的指導和機構組織行為,在憲法上和憲法上歸屬於國民議會議長(……)。
它還指出,“一個絕對無能的機構召開全體會議,反映了一種完全無能的狀態,影響了該行為有效性的核心”,並且“這種缺陷導致所實施的行為在法律上不存在,或者導致其不可挽回的無效性,而不會產生有效的法律結果”。
決定補充說:“因此,全體會議的會議以及最終通過的所有辯論均缺乏法律效力,因為嚴重而直接違反了憲法和議事規則。”
聖多美議會的危機於週二開始,導致議會議長暫停會議,此前議員們就支持和反對一群ADI議員提出的針對總理阿梅里科·拉莫斯政府的彈劾動議進行了激烈辯論,但該動議最終在第二天被撤回。
然而,週五會議開始時缺乏共識,因為反對政府的 ADI 議員團體不允許支持行政部門的民選議員復職,這導致眾議院議長在沒有討論議程項目的情況下休會。
同一天,議會議長宣布取消原定於本週舉行的會議,但沒有提及新的日期或召開領導人會議,這導致MLSTP宣布正在考慮提出罷免議長的請求。
總統在國民議會臉書頁面上向全國發布的“正式聲明”中表示,“不能接受全體會議違反憲法和監管規定舉行的情況,特別是當會議不是由在國內行使其全部權力和責任的(國民議會)主席主持、組織和主持時。”
聖多美總統卡洛斯·維拉·諾瓦定於 7 月 19 日舉行總統選舉,並於 9 月 27 日舉行議會、地區和市選舉。來源連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