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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公司因將老年婦女送往錯誤城市而被命令支付 10,000 雷亞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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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名乘客從大坎普出發前往波特蘭(美國),但最終到達約 5,000 公里外的普羅維登斯。

大坎普國際機場的出發休息室(照片:Archive/Campo Grande News)

一家航空公司在一名老年婦女前往美國旅行期間將她送往錯誤的城市後,被命令賠償她 10,000 雷亞爾。該名乘客離開大坎普前往波特蘭,但在其中一個轉機中接受了繼續飛行的提議,最終降落在距離合約目的地約 5000 公里的羅德島州普羅維登斯。

一名老年婦女在前往美國旅行期間被送往錯誤的城市後獲得了 10,000 雷亞爾的賠償。該名乘客從格蘭德角出發前往波特蘭,同意搭乘轉機航班,最終降落在距離原定目的地 5,000 公里的羅德島州普羅維登斯。該航空公司試圖對這項決定提出上訴,認為該錯誤是乘客本人造成的。然而,法院維持原判,強調要求一位不懂英語的老人自己承認公司所犯的錯誤並不合理。

當她意識到自己的錯誤時,女子不得不先返回芝加哥,然後再前往波特蘭,但遲到了幾個小時。他提起精神損害訴訟,指控他沒有提供服務,大坎普第六民事法院判給他 10,000 雷亞爾的賠償金。

該公司向法院提起上訴,認為該錯誤是乘客本人造成的,因為她收到的登機證上有不同的訊息,並且能夠用英語與公司員工溝通。辯方稱,應由旅客檢查姓名、航班號碼和目的地,這將是顧客唯一的過失。或者,他要求減少仲裁金額。

該案報告員奧德米爾森·羅伯托·卡斯特羅·法薩法官強調,這並非因不可抗力導致的取消或延誤,而是公司營運失敗。對於表來說,事實證明,消費者購買了一張飛往波特蘭的機票,但卻被運送到了一個完全不同的城市。

根據該決定,要求一名國際旅行且不懂英語的老年人獨立識別航空公司本身所犯的錯誤並可以依賴負責登機的官員的指導是不合理的。該金額被認為是足夠的並且與案件的情況相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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