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新的經合組織報告(2026年1月)中我們可以看到,在葡萄牙,過去25年稅收收入佔國內生產總值的比例從2000年的30.9%增加到2024年的35.7%,高於十年來經合組織的平均水平。更重要的是,我們與比利時和西班牙一起,是唯一同時躋身增值稅、IRC 和 IRS(稅收中最具代表性的稅種)稅率最高的前十名的國家。
相比之下,東歐集團國家的總體稅負較低,特別是 IRC 稅率:匈牙利(9%)、愛沙尼亞(再投資利潤 0%),甚至羅馬尼亞和立陶宛(微型企業稅率低於 10%)。根據歐盟統計局的數據,後兩項推動了 2004 年至 2024 年期間歐洲的經濟增長,其中葡萄牙、比利時和西班牙仍屬於增長最低的國家組。
在歐洲之外,診斷依然存在:在美國,稅收收入約佔 GDP 的 25%,根據馬里奧·德拉吉 (Mario Draghi) 的報告(2024 年 9 月),自 2000 年以來,家庭可支配收入的增長是歐盟觀察到的增長的兩倍。
這些數據使我們能夠開始更深入地討論國家在經濟中的權重與其對經濟增長的影響之間的相關性(儘管一些經濟學家指出這並不能保證因果關係):較高的稅負轉化為較低的增長,從而導致較低的財富創造。
在葡萄牙這個金融知識水平最低的歐洲國家之一,財富在創造之前可以重新分配的想法仍然存在。但財富本身並不存在:它主要是由私營部門創造的,其激勵措施有利於風險、投資和創新。有一種反復出現的觀點認為,增加稅收可能是解決中下階層財務問題的答案,例如,人們認為,Galp 或 Sonae 等大公司 IRC 的增加不會反映在超市的燃料或產品價格上,也不會反映在生活成本的增加上。所有這些都揭示了人們對企業運作方式的了解不足:包括稅收在內的成本部分或全部轉嫁給了客戶。
因此,降低 IRC 稅率是邁向經濟繁榮的一步,是提高公司競爭力、鼓勵更多投資和就業(從而提高工資)的一種方式,但重要的是,這種降低應伴隨其他類型的稅收,包括直接稅 (IRS) 或間接稅 (VAT),以便將稅收收入減少到與國家經濟增長相似的水平。
過去25年已經證實了經濟史一再證明的事實:經濟不會因為政治意圖而增長。
葡萄牙可以繼續忽視證據,也可以調整推動公司和個人行為的激勵措施,永久減輕國家負擔並提供更多投資和增長。這種選擇不是意識形態的——而是經濟理性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