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規定,當投資者希望發布個人(流行的社交媒體平台)宣傳和廣告時,必須通知藥品和草藥製劑的投資者不少於12小時,並規定他們將被告知發布宣傳或廣告的時間,並向廣告平台提供名稱、廣告和平台上的廣告
他強調,如果是通過個人明星做廣告,機構或第三方必須通過社交媒體平台與廣告商(個人社交媒體明星)簽訂合同,雙方必須保留合同副本,並在申請批准時附上合同副本。宣傳和廣告材料、合同有效期、宣傳和廣告材料的預計發布日期、發布廣告材料的社交媒體平台的確定以及廣告商的年齡必須超過 21 歲,並且個人廣告商必須附有媒體監管總局的(可信)許可證副本。
該局禁止投資者在社交媒體平台上發布宣傳和廣告以促進公眾互動。該禁令包括使用主題標籤,並且社交媒體平台上的廣告不應包含任何其他廣告,除非事先得到管理局批准。
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已要求藥品和草藥產品投資者在希望發布個人(社交媒體平台上的名人)廣告時至少提前 12 小時通知其,前提是告知當局廣告發佈時間並提供廣告商在社交媒體平台上的名稱和帳戶。
它強調,如果通過個人名人進行廣告,則機構或第三方必須通過社交媒體平台與廣告商(個人社交媒體名人)簽訂合同,並且雙方必須保留合同副本。申請審批時提交的文件應附有合同副本,合同中應包含“廣告材料的內容、展示廣告材料的時間段、合同期限、廣告材料的預計發布日期、發布廣告材料的具體社交媒體平台、廣告主年滿21周歲的許可副本附在個人廣告主”等條款。
當局禁止投資者在社交媒體平台上發布廣告時啟用受眾互動功能。該禁令包括使用主題標籤,並且社交媒體平台上的廣告不得包含額外的廣告,除非事先獲得當局的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