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里高等法院允許通過視頻會議記錄一名美國檢方證人的證據,該證人涉及 2012 年與《官方保密法》有關的案件,據稱涉及軍火商阿布舍克·維爾馬 (Abhishek Verma) 及其羅馬尼亞妻子安卡·瑪麗亞·內阿蘇 (Anca Maria Neac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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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表示,法院應根據 2020 年德里高等法院視頻會議規則,通過印度駐紐約領事館的視頻會議記錄 C Edmond Allen 的證據,以及受 OSA 保護的材料的敏感性所需的幾項額外保障措施。
最高院允許中央調查局針對初審法院的命令提出請願,該命令駁回了中央調查局尋求允許通過視頻會議對艾倫作為檢方證人進行與本案有關的詢問的申請。
法官桑吉夫·納魯拉表示,雖然初審法院認為使用視頻會議會導致機密材料洩露的觀點不能被視為異想天開,但法律的答案不是禁止,而是通過充分的保障措施以公平公正的方式進行監管。
最高法院表示,《官方保密法》(OSA)並不禁止進行測試,並決定如何進行敏感程序。
“因此,正確的司法反應是在保持程序完整性的同時管理風險,”它在周二發布的命令中表示。
繼印度國防部提出投訴後,印度中央調查局 (CBI) 於 2012 年根據《OSA》條款登記了此案,並根據印度最古老的刑法典涉嫌犯罪共謀罪。
艾倫向當時的國防部長發出了一封信,其中包含與印度國防事務有關的信息和附加文件。
印度中央調查局表示,這些文件被提交給國防部,國防部裁定這些文件屬於機密且共享不當。
CBI 提交的一份飛行情報報告稱,Abhishek Verma 及其同夥在他人的縱容下,獲取了機密國防信息並將其傳遞給了包括艾倫在內的未經授權的人員。
CBI 在最高法院辯稱,根據 OSA 的規定,通過視頻會議記錄證據沒有法律障礙,特別是在通過攝像頭程序和受控處理協議來維護機密性的情況下。
報導稱,79歲的艾倫患有嚴重的心髒病和骨科疾病。他被建議不要運營長途航班,據報導還面臨來自受訪者的威脅。
英國中央調查局表示,視頻會議是在不損害他的安全或健康的情況下獲取證據的唯一可行方法。
被告律師反對這一主張,認為該機構的報告是錯誤的,因為重大事實被遺漏或不准確,應該被駁回。
最高法院同意 CBI 的論點,指出德里高等法院 VC 規則的相關規則是一項正義條款,確保在訴諸視頻會議之前牢記被告的公平審判權利。
他補充說,該條款並未對檢方提供物證的能力提供實質性否決權。
納魯拉法官放寬了出於錄製艾倫陳述的有限目的而獲得被告同意的要求。
最高法院指示訴訟程序將秘密進行,並表示:“審查將在法院批准的加密視頻平台上進行,不具有遠程點記錄、下載、存儲、打印、複製或屏幕截圖功能。未經法院事先許可,上述保障措施不會被放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