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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dha Patkar 在 LG Saxena 在德里提起的誹謗案中被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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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德里一家法院週六在 LG VK Saxena 提起的刑事誹謗案中宣判社會活動家 Medha Patkar 無罪,稱檢方未能證明她在 2006 年的電視節目中發表了所謂的誹謗言論。

圖片:社會活動家 Medha Patkar。 照片:ANI 照片

該申訴由時任國家公民自由委員會主席薩克塞納提出,指控帕特卡在電視節目中誹謗他。

一級司法法官 Raghav Sharma 在審理此案時表示,申訴人沒有提供任何法律上可接受的證據來證明 Medha Patkar 曾發表過受到質疑的言論。

根據起訴書,Medha Patkar 據稱在節目中聲稱 Saxena 和他的非政府組織收到了與 Sardar Sarovar 項目相關的民事合同,Saxena 否認了這一說法,並稱其具有誹謗性。

要點

  • 據報導,帕特卡在節目中聲稱 Saxena 和他的非政府組織獲得了與 Sardar Sarovar 項目相關的民事合同
  • 法院表示,申訴人沒有提供法律上可接受的證據來證明帕特卡曾發表過受到質疑的言論
  • 該案向艾哈邁達巴德法院提起,並於 2010 年根據最高法院的命令移交德里

法院表示,錄製的鏡頭顯示帕特卡沒有參加該節目,電視直播期間只播放了一段她預先錄製的簡短視頻片段。

“值得注意的是,實際錄製音頻視頻的記者和任何看到被告做出受到質疑的陳述的人都沒有作為證人受到訊問。

法官說:“還需要注意的是,節目/節目中播放的剪輯似乎只是被告接受采訪或新聞發布會的非常短的摘錄。”

法院指出,要確定本案的任何內容,有必要在法庭上製作有關被告涉嫌誹謗言論的新聞發布會的完整視頻和音頻。

法官說:“如果不檢查這次採訪的整個視頻或文字記錄,就無法對被告的言論做出任何決定。”

法院表示,薩克塞納未能錄製原始視頻或據稱錄製誹謗性言論的錄音機,因此無法證明梅達·帕特卡的言論。

法院表示:“能夠證明被告做出了受到質疑的陳述的唯一文件是記錄此類陳述的原始電子設備。”並補充說,該設備和有效的輔助副本均未註冊。

該案已向艾哈邁達巴德法院提起。 2010年,根據最高法院的命令,它被轉移到德里。

由於缺乏法律上可接受的證據證明 Medha Patkar 發表了誹謗性言論,法院根據 IPC 第 500 條(誹謗)宣告她無罪。

2025年8月,在VK Saxena提起的另一起誹謗案中,最高法院維持了初審法院對帕特卡的定罪,並撤銷了對該案判處的10萬盧比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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