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5 月 26 日星期二 – 06:01 WIB

雅加達 – 法律部長(Menkum)Supratman Andi Agtas表示,退休年齡的變化已包含在關於國家警察的2002年第2號法律第三修正案的法律草案的實質內容中,以確保正義。

法律部長否認國家警察法案中退休年齡的變化對國家警察局長職位擴展的影響:這是總統的特權

蘇普拉特曼週一在雅加達史納延議會大廈舉行的國家警察法案(RUU)會議後表示,印尼國家警察退休年齡的變化將符合執法和其他公務員(PNS)的修訂。

「這就是正義。所以說到退休年齡,目前公務員的退休年齡是60歲。有些是58歲,有些是60歲。現在公務員的有效年齡是65歲。TNI法已經改變,然後有些也改變了,比如檢察官法,」檢察官還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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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普拉特曼表示,退休年齡的變化也會根據預期壽命進行調整。

他認為,《國家警察法案》修改退休年齡的目的是培養高素質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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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因為它是根據預期壽命進行調整的。這意味著我們的預期壽命越長,我們的生產年齡(退休年齡)就越長。它可以培養出高素質的執法人員,這肯定會被考慮。所以這只是公平的一個方面,」他說。

此外,司法部長駁斥了這項變更將對延長國家警察局長任期產生影響的觀點。

他強調,警察機構的最高職位完全掌握在總統權力之下,因此與國家警察法案中退休年齡的變化沒有關聯。

「以後能不能延長?這取決於總統。所以,誰來任職是總統的特權。絕對沒有任何联系,」他說。

DPR RI 和政府已開始討論《國家警察法案》。週一在史納延舉行的會議上,民主共和國第三屆委員會和法務部都表示,退休年齡的調整是一次修訂。

第三委員會主席 DPR RI Habiburokhman 表示,關於 Polri 成員退休年齡的規定以更清晰、更可衡量的方式適應了組織的需要。

同時,政府建議人民民主黨討論和規範國家警察退休年齡的調整,作為發展專業且面向組織和國家利益的人力資源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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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警察法案在上週的全體會議上被民主黨指定為倡議提案。負責執法事務的第三委員會也批准成立以哈比布羅赫曼為首的國家警察法案工作委員會(Panja)。 (螞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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