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過去的 250 年裡,我們在提高安全、支持受害者和幫助社區繁榮方面學到了很多東西,我們有明確的證據表明下一步該往哪裡走。我們還有有用的指南。去年,來自左翼和右翼的 14 個國家組織在沒有其他共識的情況下,就指導下一個司法時代的四項原則達成了一致:安全、問責、公平和尊嚴。這些原則並不抽象。它們已經由真實的人建構為真實的組織。在俄亥俄州代頓,一名患有精神疾病的盲人距離被驅逐出居住了 35 年的公寓僅剩幾個小時。當他變得焦躁不安、事態升級時,他的房東沒有向警察求助,而是向平民危機應變小組尋求幫助。局勢平靜下來。該男子已出獄,並正在與新住房聯繫起來。這就是行動的尊嚴。在俄克拉荷馬州塞米諾爾,一名遭受嚴重身體虐待和性虐待的倖存者因參與謀殺施虐者而被判處終身監禁,她回家了。他是根據新州法律第一個被無罪釋放的人,該法律允許法院審查虐待行為並已服刑的案件。這就是行動中的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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