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馬爾·班迪帕德耶指出,印度央行似乎意識到並非所有存款都是平等的——假設利率較低的存款本質上比隔夜存款更有價值。
圖:多米尼克澤維爾/雷迪夫
重點
- 在現金緊縮的情況下,銀行正在增加現金存款,而印度央行則警告不要誘惑選擇性大額儲戶。
- 央行表示,透明、未披露的框架之外的差別利率是不可接受的,因為它們對儲戶有歧視。
- 印度銀行體系去年的存款和信貸成長強勁,儘管本財年成長放緩。
- 印度儲備銀行的規則草案允許對大宗存款實行差別定價,與 LCR 框架下流動性覆蓋率假設相關。
- 新框架可能會抑制隱性激勵,但可能加劇競爭、提高融資成本並增加銀行的集中度風險。
這幾天,不少銀行已經提領了存款資金。目前,存款銀行業務已成為印度金融專業人士咖啡桌上的熱門話題。
存款成長不減的原因是銀行對新型行動存款的挑戰。還有其他一些東西 – 給予實體在提供的貸款之外將存款保留在銀行的激勵措施。
這違反了印度儲備銀行關於吸收存款的規定,因為其他儲戶沒有同樣的好處。
如果沒有歧視,這種做法就是不透明和錯誤的。激勵措施往往掩蓋了真實的資金成本。
在本次貨幣後互動中(6月5日),印度央行行長桑傑·馬爾霍特拉表示,在某些情況下,銀行可以對存款提供差別利息,但需要透明,利率應該清楚地向所有人展示;任何「當然不可接受」的差別利益。
看看銀行業的存款和貸款組合。
截至5月31日,銀行業投資組合為260.02兆盧比。其中,33.12兆盧比是存款要求,226.90兆盧比是定期存款。
活期存款是存款人可以隨時提取的資金,例如儲蓄和活期存款帳戶。
流動性很強的交易資金可以「按需」使用,並且利息相對較低。另一方面,定期存款有特定的到期期限;其中包括定期存款、經常存款和憑證存款。
在本財年(2027 財年),工業存款成長率為 0.9%,去年為 2.6%。
2025 年 6 月至 2026 年 5 月期間的存款年增率為 12.2%,去年同期為 9.9%。信貸投資組合今年也成長了 0.7%,而去年則下降了 0.2%,但年成長率為 17.7%,而去年同期為 9%。
總體而言,信貸產業投資組合為 215.16 兆盧比。
事實上,儲戶的動員是擺在銀行面前的最大挑戰,但儲戶和航空公司/創造者吸引大額存款的獎勵措施已被許多銀行採用。 (警告:我不支持這一點。)
通常,大型公司(無論是公營公司還是私人公司)都會採取拍賣方式在銀行存入大量存款。
獲勝者將被裝在密封的信封中,出價最高的人贏得比賽。作為買入價提供的利率成為該特定日期同一期限的所有大宗存款的官方利率。
第二天可能會改變。
到目前為止,這與法規是同步的。但最重要的是,教練正在尋找一些以不同方式取悅他人的方法。
他們採取類似的措施來維持首次公開發行(IPO)公司的生存。當然,銀行並未參與所有此類活動。
主辦單位如何解決這個問題?在尋找答案之前,讓我們先回顧一下信貸和存款放鬆管制的歷史。
印度儲備銀行從 1960 年 10 月開始規定商業銀行允許的最低利率。
印度央行從 1960 年 10 月 1 日起開始規定定期商業銀行允許的最低利率。
印度在 1990 年代初實施經濟自由化後,印度儲備銀行於 1994 年 10 月放鬆了對 20 萬盧比以上貸款的貸款利率管制。
雖然貸款利率逐步由銀行決定,但優先規則和小額貸款都被接受。
1994年,為了提高透明度,引入了優惠貸款利率(PLR)概念。隨後於 2003 年 4 月推出了主要貸款人基準(BPLR),以解決銀行為某些大型企業貸款提供低於 PLR 的貸款的慣例。
然後是基本利率(2010 年 7 月)、基於資金邊際成本的貸款利率 MCLR(2016 年 4 月)和回購利率(2019 年 10 月)。
最終,2022 年 3 月,印度央行允許微資產決定小額微資產可變利率。
印度儲備銀行存款利率演變
在存款方面,1992年4月,銀行可以自由存款,期限為46天至三年及以上,但不得超過印度儲備銀行規定的上限。
1995年,銀行被允許固定兩年及以上國內定期存款的利率。
此後,國內定期存款利率從1996年起一直保持在一年以上,並於1997年10月獲得了定期存款到期的自由。
最後,印度儲備銀行於 2011 年 10 月發布了儲蓄帳戶利率,這是最後一次利率指令。
這是印度市場銀行體系委託管理與控制的發展。
關鍵問題是:既然銀行可以自由地為其資產負債表右側(貸款)設定利率,為什麼它不能為資產負債表左側(存款)也自由設定利率?
銀行沒有義務向兩個不同的客戶提供相同期限和相同金額的相同貸款利率。這取決於他們的風險狀況。
即使是有保險的小額貸款,客戶 A 也可以收取 18% 的費用,客戶 B 可以收取 20% 的費用,客戶 C 可以收取 22% 的費用。
房屋貸款、汽車貸款甚至企業貸款也是如此。它由發行人自行決定,但基於對每次暴露相關風險的評估。
就存款而言,客戶的風險狀況並不重要。另一方面,它給儲戶帶來了風險,對每個人來說都是同樣的風險:銀行倒閉。
(所有接觸商業銀行的儲戶都享有高達 50 萬盧比存款的保險。)
這回答了為什麼銀行不能對大額存款或任何存款(無論金額和期限)提供差別利率的問題。
但印度央行最近打開了一個窗口,允許銀行根據其 LCR(流動性覆蓋率)徑流賺取差別存款利息。
印度儲備銀行的新存款利率框架
本月稍早發布的《2026年印度儲備銀行(商業銀行-存款利率)修訂方向草案》稱,銀行“將可以自由地對大宗存款提供差別利率,分別考慮LCR框架下的存款或非零售存款或無擔保客戶的差別利率。”
LCR 是一項監管指標,衡量銀行保持足夠高的品質和易於流動的資產,以應對 30 天嚴重的金融壓力事件或突然的銀行擠兌。
印度儲備銀行似乎意識到並非所有存款都是平等的——假設利率較低的存款本質上比隔夜存款更有價值。
這是在監管框架內朝著基於原則的定價邁出的一步。現在,印度儲備銀行意味著客戶行為比信用或流動性風險更重要。
事實上,這種做法可以刺激一些有創意的儲戶,但它可能會引發更積極的競購戰——導致投資成本、淨利潤利息更高,並增加集中度風險,因為大公司擁有更多的談判能力。
我們將拭目以待。
Tamal Bandyopadhyay,諮詢編輯 商業標準簡氏小型金融銀行有限公司的創辦人和資深顧問。他的最新著作是 雲霄飛車:銀行業的事。
專題介紹:Aslam Huni / Redif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