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定國會組成的選舉即將到來 接下來的幾年。雖然這顯然是其目的,但所謂的中間選舉往往被視為對執政黨管理的全民公投。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也許是時候提請人們注意這些目標了,如果我們試圖擺脫各種經濟和體制危機,這些危機已經推遲了我們作為一個國家的增長多年,那麼任何政府都不應忽視這些目標。維持通脹控制——本屆政府無可爭議的價值觀——無疑是其中之一,因此,支持避免回到“小額資金計劃”或無捐款時代的措施是當務之急,僅舉最重要的例子。但很明顯,在我們治理的民主模式中(根據官員們誓言遵守的憲法第一條),如果我們想加強這種模式,還有其他不容忽視的目標。
選出嚴格支持新聞自由的代表提高他們反對統治者誇大其詞的聲音,而不成為旁觀者——或者更糟糕的是,成為同樣誇大其詞的鼓掌者——顯然是另一個基本目標。令人擔憂是有背景的。還記得總統向記者卡洛斯·帕尼投訴誹謗罪嗎?他聲稱自己被比作希特勒。所謂的誹謗並非來自濫用眾所周知的虛假事件或對這種可能的虛假行為表示蔑視,這是唯一標準 被最高法院無數關於受理公務員針對記者的訴訟的判決所接受。帕格尼在電視專欄中提到了作者對希特勒上台時的狀況的看法。作者的論文基於缺乏溝通以及當時政治領導人對其餘領導人行為的誤解作為這一選擇的可能原因。帕尼隨後解釋說,整個世界就像我們的國家一樣,都被缺乏溝通的問題所主導,然後他才提到了米萊必須為教皇的侮辱道歉的道歉。簡而言之,這個關於政治問題的專欄圍繞著缺乏溝通的危險。他從來沒有,也沒有任何理由以這種方式解釋,聲稱虛假事件可以證明員工對記者採取法律行動是合理的。當記者播放的內容涉及公共利益時,甚至還不算犯罪活動。
另一個令人震驚的例子,也是在另一起刑事投訴的背景下應安全部門負責人的要求,私人記者被指控傳播總統妹妹的言論或電話特工。這裡有必要進行以下澄清。如果向法官提供非常明確的事實,即有證據證明該地方存在犯罪行為,同時這種調查不會導致違反明確保護憲法的新聞消息來源保密性,那麼並不是說永遠不能尋找記者的住所。此外,無論是從高層官員提出的針對記者的投訴還是從他們最終要求的研究措施來看,如果我們真的相信為新聞業提供必要工具以使其能夠發揮控製作用的好處,那麼我們就面臨著一個非常不穩定的土壤。
下一屆參議院的組成另一方面,鑑於目前有大量司法職位空缺,其任命需要本機構大多數成員提供相應的協議,這將非常重要。但正如公共律師協會主席在最近的一次演講中指出的那樣,近年來這些職位空缺一直持續存在甚至有所增加,這一點受到了批評。然而,無論前面的階段如何完成,這都需要司法權委員會的競爭和行政部門的提議,參議院中有傑出的代表,並且具有明確的製度重要性,任命一名法官意味著他們將幫助他們的基金會。這就是為什麼認為一個以國家為中心的國家的穩定和福祉僅限於經濟因素是一個很大的錯誤,就像將法官的選舉仔細地集中在這個排他性變量上一樣。
好法官會知道不要濫用他的管轄權並避免採取預防措施 政府行為並非明顯違憲。永遠不應該忘記的是,當選擇法官的標準是他是否能夠滿足當權指揮官的願望時,他的信仰就會隨著提議他的政黨的受歡迎程度而持續。這個故事充滿了後者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