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蒂,加州正在起訴三個塑料袋製造商,官員稱這些製造商提供的塑料袋標榜為可回收,但實際上並非可回收,這違反了州法律。四分衛羅布·邦達週五宣布。
據總檢察長辦公室稱,訴訟中提到的公司——全球最大的食品、飲料和特種包裝公司之一——Novolex Holdings LLC——Inteplast Group Corp.和Mettler Packaging LLC,無法提供任何證據證明他們在加州商店銷售的塑料袋是回收的。
在周五的新聞發布會上,Bonta 還宣布與 Revolution、Metro Poly、PreZero 和 API 這四家塑料袋生產商達成和解,這些生產商同意停止在該州銷售塑料袋,並因涉嫌銷售無法回收的塑料袋而支付總計超過 170 萬美元的賠償金。和解金額包括 110 萬美元的民事罰款以及超過 636,000 美元的律師費和成本。
邦塔說:“塑料袋公司繼續在加州分發不可回收的塑料袋,並在塑料袋的可回收性方面誤導加州人。” “事實上,即使消費者妥善處理了這些塑料袋,它們在加州也沒有被回收,也無法被回收。關鍵是生產商多年前就知道或應該知道這個事實。”
邦塔說,結果是數十億塑料袋最終進入垃圾填埋場、焚化爐和環境,而不是被回收。
所有在加州零售店出售給消費者的塑料袋都不能回收,也不得再分發。邦塔說,商店應該改用紙袋或可重複使用的帆布袋,因為塑料袋將被逐步淘汰。
該訴訟要求法院不僅執行該州的消費者保護法和SB 270(該州對一次性塑料袋的禁令),還要求這些公司返還其塑料袋銷售利潤並附加額外罰款。
Novolex Holdings LLC、Inteplast Group Corp. 和 Mettler Packaging LLC 沒有立即回复尋求置評的電子郵件。
週五的新聞發布會召開之前,政府對化石燃料和石化行業進行了多年調查,指控其在造成和加劇全球塑料廢物污染危機方面發揮了作用,並欺騙公眾相信回收可以解決塑料廢物問題。
自加州於 2014 年通過全國首個一次性塑料袋禁令以來,大多數零售商已開始向顧客提供可重複使用的厚塑料袋,這些塑料袋本應是可回收的。
這些袋子由一種稱為 HDPE 的材料製成,這種材料比已經使用了幾十年的 LDPE 塑料袋更厚、更重。專家表示,儘管這兩種材料都可以回收利用,但住宅和消費設施中通常找不到它們。
2022 年,Bonta 致函六家生產塑料袋的公司,要求他們證實其產品可以在該州的設施中完全回收的說法,這是對在加州銷售的此類塑料袋的要求。
他說,研究人員發現,大多數回收設施不接受這些較厚、可重複使用的塑料袋。
雖然這些袋子上貼有“追箭”回收標誌,並指導消費者回收它們,但在該州調查的 69 個回收設施中,只有兩家表示他們接受這些塑料袋。據總檢察長辦公室稱,這些機構無法確認這些袋子最終是否被回收。
據美國能源部稱,美國每年產生約 4800 萬噸塑料垃圾,其中只有 5% 至 6% 被回收,其餘的則被焚燒或最終填埋。
邦塔說:“我們需要考慮不可回收的塑料袋在我們的水道、海洋和溪流中造成的窒息,給環境、我們的未來、我們的氣候和我們的星球帶來的代價。” “這需要付出巨大的代價。”
《泰晤士報》特約撰稿人蘇珊娜·魯斯特對此報告做出了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