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里高等法院譴責德里警察據稱是分開的,而不是保護一對婚姻夫婦。高等法院以警方的解釋,理由是該婦女被拘留在庇護所裡。
在7月25日的命令中,法官桑吉夫·納拉(Sanjeev Narula)強調說:“這種民族行為,早期夫婦的基本權利的範圍……尤其是為了獨立,尊嚴和自主決定與憲法第20條所保證的自主決定。”
替補席指示有關警察專員(DCP)確定婦女的安全,並將這對夫婦帶到德里警察標準操作程序(SOP)的安全屋。
從2018年20年開始,一個穆斯林人與一名印度教婦女有關,由倡導者Utkarsha Singh代表,並於7月23日向德里警察提出請願書,並向法院提出請願書,以配備這對夫婦的保護,以保護這對夫妻並提供安全屋。這對夫婦在打算結婚後被要求與強烈的家庭反對和威脅結合在一起。
據請願書稱,7月22日,這名婦女在德里遇到了這名男子,這對夫婦去了DCP(東南地區),以保護德里警察的SOP下的成年夫婦的夫婦。但是,這對夫婦沒有根據需要提供保護,而是“醫學檢查,後來與他的伴侶進行了記錄,並記錄了記錄的請求,在婦女的庇護所的24.07.2025在凌晨3點在婦女的庇護所中佔領。
根據這對夫婦的倡導者辛格(Singh)的說法,在HC命令後兩個小時後,兩人被恢復到了一個安全的房子。
高等法院還向警方尋求一份關於7月23日至27日事件的情況的地位報告,他們威脅要根據特殊婚姻法保護他們,而警方在這方面尋求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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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計HC將在警察提供有關此事件的詳細信息時進一步考慮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