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在一份有關印度經濟的報告中表示,《破產法》(IBC)修正案解決了許多缺陷,但沒有規定經營債權人的參與或合同執行的規則。

插圖:多米尼克澤維爾/雷迪夫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工作人員報告稱,印度的商業活力仍然相對較低,其特點是進入和退出率較低,不活躍或效率低下的企業比例較高,反映出結構僵化和合規水平較高。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表示:“殭屍企業的持續存在可能反映出貸款容忍度、無效的破產解決方案和退出機制等問題。”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表示,在持續經營的企業中,很大一部分(15%)屬於殭屍企業,這些企業無法產生足夠的收入來支付其運營費用,但仍繼續運營,但利潤大多很低。

在IBC法案中,報告指出,運營債權人仍然缺乏對決議計劃或其他治理權利的投票權。

他說,“沒有為執行合同提供任何規則,因此它更有可能成為一項業務而不是銷售。”

印度當局告訴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他們已經通過了最近的《國際商業委員會修正案》,以加快破產解決程序。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報告強調,成功解決公司決議的金融債權人的追償率從 2019 年 3 月的 43% 下降到 2025 年 6 月的 33%。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指出,預准入延遲(提交付款申請和立案之間的時間)正在增加,預計 2022 年債權人的平均延遲時間將達到 600 天,而 2019 年為 450 天。

該報告估計,印度企業的進入和退出率不到 1%,遠低於美國、歐洲國家、韓國和智利等經濟體通常觀察到的 8% 至 13% 的年增長率。

報告稱,政府進行的立法改革應通過努力加強司法能力、通過專門且資金充足的法院席位以及政府個人破產的方式來進行。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表示:“低效率企業的持續存在可能反映了印度商業環境的結構性僵化,包括破產解決能力薄弱和退出機制的機會有限。”

他補充說,低進入率反映出高昂的監管合規負擔,阻礙了進入正規部門。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表示,政府應進行改革,提高金融部門的信用度,幫助將資源重新分配給生產力更高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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