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坦布爾刑事法院判處一名男子一年零六個月監禁,該男子因毆打自己三歲的女兒,導致她從大樓樓梯上摔下來受傷,這一事件在社交媒體平台上引發了廣泛的憤怒。

閉路電視錄像顯示,她的父親在大樓入口處踢了孩子的背部,導致他失去平衡,從樓梯上摔了下來,然後滑了下來。

庭審中,被告聲稱自己無意傷害女兒,並表示:“我試圖阻止她摔倒,只是稍微張開雙腿,但她就從樓梯上滑了下來。我有十個孩子,如果我不愛我的孩子,我就不會擁有他們。”

受害者母親的律師和土耳其家庭部的律師要求對父親判處最高刑罰,並強調這一行為構成了對無法自衛的兒童的明顯攻擊。

該事件在土耳其和阿拉伯世界引發了廣泛爭議,許多人認為與行為的嚴重性相比,所給予的懲罰還不夠,而另一些人則呼籲對家庭暴力案件採取更嚴厲的判決,以保護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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