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納塔克邦高等法院最近裁定,以私人價格免費拒絕學校不會侵犯憲法下的教育權。 《憲法》第86修正案於2002年介紹的第28條,為6至14歲的兒童提供免費和強制性教育。

在這種情況下,申請人去了高等法院去高等法院,尋求兒子作為較低的幼兒園學生入學的聖保羅高中。他說,他們已經收到了他的兒子被選為學生入學的聯繫,他們必須在2月28日來與校長會面。然後,網站更改狀態為“驗證待處理”。

後來,學校通知申請人,由於軟件問題和許多認可的學生,他被錯誤地送往615名學生,其中5名已被錄取。申請人辯稱,由於初始交流,應接納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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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的建議辯稱,它無法維持,因為它是個人的,沒有幫助。另一方面,申請人的顧問依靠德里高等法院的先前判決,即由於教育是公共機會問題,因此法院的管轄權將其擴大。

該命令由法官Surj Gobindaraj的法官通過,表示,即使學校是私人實體,法院的管轄權也可以根據《憲法》第226條申請。但是,法院不同意在這種情況下侵犯了權利。

法院指出:“在本國發行的任何歧視或申請中,沒有任何具體的投訴,或者根據《印度憲法》第8和第20段的參考,儘管根據其權利剝奪了參考,儘管剝奪了其權利的參考,儘管剝奪了其權利的參考。

法院指出,還有更多的學校可以被錄取。經過這些觀察,法院駁回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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