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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限制審查個人債務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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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TS)限制了允許個人和小型企業獲得債務豁免資格的規則。在最近構成判例的四項規定中,最高法院規定債務人有責任審查其打算免除的所有債權。

直到最近,當債務人向法院請求免除其債務時,他不必指定債權人的全部名單,但現在最高法院需要一種非常特殊的權力來增加而不是給予普遍赦免。因此,申請中未出現的債務將不會被免除。據本報查閱的一份來自技術辦公室的文件稱,“這一請求保留了法官決定釋放的有效和真實目的的管轄權,而無需在批准後用付款填寫一張空白支票。”

新標準旨在保留法官支付真正釋放目標的管轄權

最高法院的新判例也要求在債務人的收入與收入相稱的情況下證明債務來源合理時,有更大的透明度義務。同樣,最高法院對公共信用的特權待遇設定了限制,現在認為,當這些信用處於從屬地位時,這種特權應該受到限制。

自2022年破產改革以來,由於簡化的流程和具有自動化申請的律師平台的出現,給予債務減免的個人破產訴訟激增。根據 College Register 的數據,去年此類手術的數量增加了 40% 以上,整個西班牙的此類手術數量超過了 16,000 例。

事實上,巴塞隆納法院商業部門於 12 月批准了啟動這項程序的標準。

自 2015 年起擔任經濟學版塊編輯。她也曾擔任國際版塊編輯。畢業於 UPF 新聞學和法律專業。今天他寫的是數位經濟和陷入危機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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