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週一維持了州法律,允許對蓋有選舉日郵戳但較晚送達的郵寄選票進行點算。

5比4的決定駁回了共和黨對加州和其他13個主要民主黨州允許對這些遲到選票進行計票的法律的挑戰。

法官艾米·科尼·巴雷特 (Amy Coney Barrett) 和首席大法官小約翰·G·羅伯茨 (John G. Roberts Jr.) 與三位自由黨一起構成多數派。

這項決定有點令人意外,應該會在秋季選舉中支持民主黨。

雖然加州郵寄選票的 7 天寬限期導致統計速度緩慢,但尚未被證明會導致詐欺或不可靠的計票。

選舉法專家將數字緩慢歸咎於郵寄投票的增加,以及需要仔細配對這些選票上的簽名。

法院表示,自1845年以來,聯邦法律將全國範圍內的選舉日定為11月第一個星期一之後的星期二,選民必須在當天投票。

共和黨全國委員會和川普政府以這一事實為依據,共同挑戰了新冠肺炎 (COVID-19) 大流行期間通過的密西西比州法律,該法律允許最多延遲五天計票。

川普的律師表示,聯邦法律優先或凌駕於州法律之上。

「從美國誕生之初,選舉日就意味著投票結束的日子,選舉官員必須在這一天之前收到所有選票,」司法部長 D. 約翰·索爾 (D. John Sauer) 寫道。

民主黨人表示,憲法規定,國會「舉行選舉的時間、地點和方式」應由各州立法機關「規定」。然而,國會有權推翻這些州規則並為聯邦選舉制定自己的規則。

巴雷特說,聯邦選舉日只需要選民屆時做出決定。

「選舉日法規要求選民在選舉日做出選擇。只要選舉日是個人投票的最後期限,這種情況就會發生——就像密西西比州的情況一樣,」她寫道。 「但選舉日法規沒有規定收到選票的最後期限,因此它們不會阻止密西西比州清點在選舉日之前蓋有郵戳並在選舉日之後收到的選票。”

儘管國會本來可以禁止計票遲到的選票,但事實並非如此。這可能是因為各國想要清點駐外軍人的選票,即使他們遲到了。

然而,去年,新奧爾良第五巡迴上訴法院推翻了密西西比州的法律,該法律允許對選舉日投票但五天后才到達的選票進行計票。

全部由川普任命的三名法官的意見得出的結論是,國會確定的選舉日「是選民必須投票並由州官員接收選票的日子」。

在上訴中,密西西比州堅持其州權利立場,認為聯邦選舉日法規意味著必須在選舉日之前投出選票,而不是收到選票。

共同事業主席弗吉尼亞·凱斯·所羅門 (Virginia Kase Solomón) 表示:“這是選民的勝利,也是滿足其所服務人民需求的選舉制度的勝利。” “符合資格的美國人不應該因為無法控制的郵件延誤而失去選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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