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一位部長告訴立法者,荷蘭醫生首次協助一名 1 歲至 12 歲末期兒童死亡。

衛生、福利和體育部長索菲·赫爾曼斯本週在致眾議院的一封信中宣布了這一消息。自 2024 年以來,根據某些規則,該年齡層兒童的安樂死已合法化。

她寫道,去年年底向審查此類案件的專家委員會報告了這一情況,這是針對 1 至 12 歲兒童的第一份報告。

赫爾曼斯夫人的信中提到了“終止生命”,但沒有提供更多細節。政府尚未公佈有關孩子或孩子病情的任何細節,並拒絕進一步置評。

信中顯示,該委員會每兩個月舉行一次會議,在 2026 年舉行的第一次會議上討論了該案件並聽取了相關醫生的意見。

根據法律要求,委員會評估了醫生的行為,以確定手術是否符合規則。檢察機關將對案件進行評估並做出獨立判斷。這些結論尚未公開。

2020 年,荷蘭政府宣布計劃允許醫生結束 13 歲以下末期兒童的生命。時任衛生部長 Hugo de Jonge 預測,這項於 2024 年生效的規定將導致每年約 5 名兒童死亡。

在規則改變之前,該國已經允許醫生協助12歲以上或1歲以下的人死亡,只要他們的父母同意。

在該規則修訂之前,荷蘭的一些醫生表示擔心,他們可能會因其提供臨終關懷的 1 至 12 歲兒童的死亡而被追究刑事責任。

「讓身患絕症的兒童得到盡可能最好的護理並防止不必要的痛苦非常重要,」德容格先生在 2020 年表示。

要在荷蘭申請安樂死,人們必須患有無法治癒或緩解的疾病。患有精神疾病的人也有資格獲得協助死亡。

荷蘭允許醫療協助死亡,歐洲和其他大陸的許多其他國家也允許醫療協助死亡。有些國家只允許治療末期疾病;荷蘭和其他幾個國家正在為患有慢性和無法治癒疾病(包括精神疾病)的人們提供更多選擇。

自 2016 年以來,協助死亡在加拿大已合法化。拉丁美洲的四個國家——哥倫比亞、古巴、厄瓜多和烏拉圭——也允許這樣做。它在澳大利亞和紐西蘭的大部分地區也是合法的。

在哥倫比亞,只要孩子了解死亡的概念,就允許 6 至 12 歲的兒童接受協助死亡。比利時也允許兒童在醫生的幫助下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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