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激勵措施不僅應該成為城市社區的最佳選擇…
雅加達(安塔拉)-
印尼交通協會 (MTI) 諮詢委員會 Joko Setijowarno 提議,政府目前正在敲定的電動摩托車激勵措施應優先針對鎳礦週邊地區和燃油 (BBM) 供應有限的小島嶼社區。
他表示,電動車激勵政策需要設計得更公平、更有針對性,讓真正需要的人能受益。
佐科週六在雅加達發表的聲明中表示:“500萬印尼盾電動摩托車激勵措施需要優先分配給兩類人,即鎳礦週邊地區的居民以及面臨能源安全問題(燃料困難)的小島嶼居民,作為地區正義的一種形式。”
這個步驟對於預測城市地區出現的新問題非常重要,例如由於私家車數量的增加而導致的交通擁堵和大量摩托車事故。
佐科表示,這項區域政策有很強的實證基礎。阿斯馬特縣就是一個例子,由於燃料供應有限,該縣自 2007 年起開始自由採用電動車。
到目前為止,電動車推廣政策還沒有對生產鎳礦(電動車電池的主要原料)的地區的社區給予太多關注。
「為電池提供關鍵原材料的地區仍然陷入不繁榮的循環。諷刺的是,在生態友好的趨勢下,極端貧困仍然困擾著生活在如此富裕土地上的人們。」佐科說。
因此,向鎳產區社區提供電動車激勵措施具有很強的象徵意義和社會正義,因為居民可以從其地區的自然資源中直接受益。
佐科繼續說,除了個人車輛外,還可以對該地區農民、漁民和傳統市場商販使用的三輪電動摩托車或商用電動車給予獎勵。
他表示,與燃油汽車相比,電動摩托車的營運成本較低,有助於提高礦區人們的購買力,這些人的生活必需品通常價格高昂。
另一方面,佐科也鼓勵政府為致力於發展電動車公共交通的地方政府(Pemda)提供誘因。
目前有 42 個地方政府分配了地區收支預算(APBD),透過服務購買計劃或 購買服務 (防彈少年團)。
事實上,北幹巴魯、三寶壟和巴淡島市政府已經制定了區域法規來規範公共交通補貼的預算分配。
「對電動車的額外激勵措施肯定會激勵其他地區負責人參與改善公共交通。地區監管的存在將成為保證這些服務長期可持續性的支柱,」他解釋道。
佐科認為,政府應利用目前敲定電動車獎勵計畫的勢頭來制定更具包容性的政策。
他說:“電動車的推廣不僅應該成為城市社區的甜味劑,而且應該成為緩解貧困和改善上游礦區流動性的工具。”
政府已將電動車 (EV) 稅收優惠政策再推遲一個月。
財政部長普拉巴亞·尤迪·薩達瓦 (Purabaya Yudhi Sadava) 表示,延期是因為需要進一步計算這些激勵措施。
財政部長表示:“一些計算仍在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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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巴育布特拉
編輯:艾哈邁德·維賈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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