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JK的發行旨在增強資本市場產業參與者的韌性、治理、資本能力和專業水平
雅加達(ANTARA) – 金融服務管理局(OJK)發布了兩項新的 OJK 法規(POJK),即 POJK 2026 年第 3 號和 POJK 2026 年第 5 號,以加強印尼資本市場產業。
OJK 綜合金融服務部門政策和監督部門負責人 Agus Firmansyah 週三在雅加達發表的一份官方聲明中表示:「發行 POJK 的目的是為了增強資本市場行業參與者的彈性、治理、資本能力和專業精神,以適應金融產品和服務、技術發展和數位化日益複雜的情況,以及金融服務參與者之間風險暴露和相互聯繫的增加。
POJK 2026 年第 3 號涉及作為證券承銷商和經紀人開展商業活動的證券公司的商業活動,以及 POJK 2026 年第 5 號涉及投資經理的商業活動。
透過 2026 年第 3 號 POJK,OJK 根據公司的能力和資本水準將證券公司 (PEKU) 的業務活動分為三類,即 PEKU 1、PEKU 2 和 PEKU 3,從而加強了證券公司的機構。
“進行這種分組是為了根據各證券公司開展業務的複雜程度,創建更健康、更均衡的產業結構”,Agus 解釋道。
在此 POJK 中,PEKU 1 專注於有限的證券行銷活動,PEKU 2 則專注於作為證券承銷商 (PEE) 或證券經紀人 (PPE) 的有限商業活動。
同時,PEKU 3可以進行更廣泛的業務活動,例如PEE、PPE或PEE,以及PPE,其中PPE的活動包括融資證券交易、發行結構性產品和其他提供外國證券交易服務的主要活動。
Agus 解釋說,該 POJK 還透過增加最低實收資本和調整後淨營運資本 (MKBD) 來加強資本規定,包括:
- PEKU 1 為 10 億印尼盾,最低 MKBD 為 5 億印尼盾
- PEKU 2 的價值為 550 億印尼盾,最低 MKBD 為 500 億印尼盾
- PEKU 3 的價值為 1,100 億印尼盾,最低 MKBD 為 1,000 億印尼盾
他解釋說,除了加強資本和維持正股本的義務外,該POJK還根據證券公司商業活動的規模和複雜程度,加強對證券公司治理、風險管理、合規和調查職能的落實。
阿古斯表示:“透過這項協議,OJK希望國內證券業有更強的能力支持金融市場深化,加強投資者保護,加強國內金融體系的穩定性。”
透過 2026 年 POJK Number 5,OJK 透過基於業務活動 (MIKU) 的投資經理分組(即 MIKU 1 和 MIKU 2)來加強投資管理產業。
MIKU 1專注於管理某些投資產品,其商業活動範圍較為有限,而MIKU 2可以依照法律規定進行投資管理人的所有商業活動。
為了增強投資管理產業的彈性和能力,OJK增加了有關最低實收資本和調整後淨營運資本(MKBD)的規定,包括:
- MIKU 1 的價值為 250 億印尼盾,最低 MKBD 為 50 億印尼盾,另加所管理資金的 0.1%
- MIKU 2 價值 500 億印尼盾,最低 MKBD 100 億印尼盾,另加管理資金的 0.1%
此外,該 POJK 還規定,在獲得作為投資經理開展業務活動的授權後,有義務在一定時間內滿足投資經理的最低管理資金要求,即 MIKU 1 為 5000 億印尼盾,MIKU 2 為 10 億印尼盾。
該POJK也加強了對投資經理許可申請、治理方面的要求,並加強了投資管理行業的人力資源品質。
阿古斯表示:“透過這兩個POJK的發行,OJK希望印尼資本市場行業能夠以更加健康、專業、透明和競爭的方式發展,能夠支持國家金融市場的深化,增強投資者對印尼金融服務業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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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穆罕默德·赫里揚托
編輯:艾哈邁德·維賈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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