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官員表示,加州一名科技公司執行長涉嫌透過向伊朗軍事和核設施出售美國產電腦網路設備賺取數百萬美元,因此面臨 20 年監禁。

63 歲的賈姆謝德·戈梅 (Jamshed Ghomey) 週三被指控串謀違反《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該法是大多數美國經濟制裁計劃的主要法律依據。

戈米先生擁有美國和伊朗國籍,是德黑蘭電腦網路公司 Faraz Pardaz Rayaneh Company Ltd. 的創始人和所有者。據聯邦檢察官稱,十多年來,他利用該公司為伊朗客戶購買原產於美國的網路設備,違反了美國現有的製裁措施。

美國檢察官比爾·埃薩利表示,“戈梅被指控違反美國制裁法,向伊朗出售原產於美國的計算機網絡部件並賺取數百萬美元,從而幫助我們公開的敵人。” “我們國家禁止我們與世界上最大的恐怖主義贊助者之一做生意的法律必須得到執行和執行。”

檢察官稱,從 2011 年到 2015 年,Ghomi 先生使用他的 eBay 和 PayPal 帳戶購買了 400 多次電腦網路設備。他將材料發送給阿聯酋的中介機構。官員稱,戈米被指控直接與明尼蘇達州和內布拉斯加州的供應商就 2023 年網路設備採購事宜進行談判,然後透過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和伊朗的一家大公司進行採購。

檢察官稱,從 2014 年到 2018 年,他安排利用杜拜的貨運代理商和中間商將超過 275 噸網路設備走私到伊朗,以隱瞞伊朗是真正的目的地。檢察官表示,未經財政部外國資產管制辦公室許可,任何物品都不能合法出口到伊朗。

調查人員表示,戈梅採取了「故意的措施」來隱瞞自己的行為,要求他在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的同謀不要在運輸文件上留下他的名字,並偽造運往伊朗的貨物發票。他至少有兩次將原產於美國的電腦設備裝在大宗貨物中走私。

官員們表示:“他利用阿聯酋的幌子公司來掩蓋自己的角色,而且他個人無視發票和軟體許可證上禁止向伊朗出口這些商品的警告。” “戈梅及其同謀在有關購買設備的內部信件中將伊朗稱為‘祖國’。”

官員表示,戈梅希的公司年銷售額超過 1,000 萬美元,為數百家伊朗公司和政府實體提供支持,其中許多公司和政府實體受到美國的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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