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出一項法律來懲罰腐敗員工
政府將於本週二批准一項法案草案,以保護舉報工作中腐敗的工人。為此,應對《工人法》各條款進行改革,增加有關勞工權利的第4條;第十四、關於審判期間; 17、在非歧視關係中; 53、因客觀原因解除合約的形式和效力;55、紀律解僱的形式和效果。
這些法規旨在保護工人並防止法官根據工人所謂的保密義務而認為解僱有效。進行改革時,將禁止解僱在公司中提起腐敗訴訟的員工。直接聲明的操作將為空。工作場所中任何形式的騷擾,例如減薪、調換角色等,也是被禁止的。
勞工消息人士解釋說,這項立法的目的是將舉報腐敗變成工人的基本權利,並保持這項權利。
舉報人的親屬將受到保護,以免他因身邊人的壓力而被阻止。
該部的消息人士評論說,該文本是由他們起草的,但副本已發送給社會工作者。儘管該規定涉及解僱,但工黨希望雇主不會反對指控其腐敗的員工。
工黨也證實,這項針對舉報腐敗員工的保護措施與總理佩德羅·桑切斯去年宣布的《國家反腐敗計劃》無關,該計劃了解影響西班牙社會工人黨的腐敗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