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追討家庭成員、租戶、銀行未繳稅款的10個問答
- 政府公佈了利用第三方(包括銀行、房東和租戶)的退稅方法
- 在最近的一份公告中,州政府宣布計劃根據新稅法實施“權力替代”。
- 此舉在該州引發了很多問題,許多人擔心該州的決定
合法化 記者Dave Ibemere擁有十多年的新聞從業經驗,對尼日利亞經濟、股票和總體市場趨勢有著深入的了解。
湖州國稅局 (LIRS) 最近宣布計劃通過第三方(包括銀行、出租人、租戶、債務人和商業夥伴)收取直接稅款,這引起了公眾的關注。
公告中包含的信息確認了新稅法中政府有權援引其法定的“替代權”,以強制執行與納稅人違約相關的個人和組織的法定納稅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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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推特
LIRS 指出,此舉得到了 2025 年尼日利亞稅務管理法 (NTAA 2025) 第 60 條的支持,該法案使稅務機關能夠扣留無法按時繳納納稅評估的納稅人所欠的款項。
官員們敦促人們償還未償債務,以避免進一步的處罰和執法行動。
為了進一步澄清這一點,總統財政政策和稅收改革委員會主席塔伊沃·奧耶德勒(Taiwo Oyedele)10次詢問追回已釋放債務的替代權。
以下是全面的問答指南,解釋了它是什麼、它如何工作以及它影響誰。
Q1.替代力有多大?
替代權是一種稅收追回機制,允許稅務機關指示第三方(“替代者”)匯出屬於違約納稅人的資金,以支付最終的法定納稅義務。這項權力只有在所有法律和行政程序(包括法院上訴)都用儘後才能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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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這種專斷權力是否存在危險?
不。替代權既不是任意的,也不是任意的。其使用嚴格遵守正當程序,在調查、評估、反對、最終意見和向法官上訴得出結論之前不得援引。這是一種溫和的措施,是最後的手段,而不是使用行政行為。
Q3。這是否適用於低收入者或小型企業?
不可以。賺取全國最低工資的個人和收入低於收入門檻的小型企業不屬於該措施的範圍。替代權僅適用於存在大量納稅義務的情況,而這些群體通常沒有這種義務。
Q4。替代權是尼日利亞稅法中的新規定嗎?
不會。這種權力已存在於尼日利亞稅法中,包括《個人所得稅廢除法》(PITA) 第 50 條和其他法規。
Q5.這是全球公認的做法嗎?
是的。第三方徵收機制的使用符合稅收管理的全球最佳實踐。世界各地的許多稅務管轄區都擁有類似的權力,例如扣押或第三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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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蓋蒂圖片社
Q6.為什麼需要這個權力?
- 這種力量創造了稅收制度的公平性。沒有哪個;
- 服從開始受到不公平的負擔
- 逃稅可能會增加
- 政府財政面臨過度壓力,可能導致每個人的稅率提高
Q7.稅務機關在什麼條件下可以行使這一權力?
更換電源嚴格來說是最後的手段,並且需要滿足以下所有條件:
- 已完成的流程 – 確定納稅義務的所有程序(調查、評估、異議、最終通知和法院上訴)均已完成。
- 最終責任——納稅人有確認的、合法的納稅義務。
- 拒絕繳納——納稅人在稅務機關規定的期限內疏忽、疏忽或拒絕繳納。
Q8.誰可以被取代?
稅務機關可以向任何擁有或欠違約基金款項的人發出替代通知,包括銀行、出租人、房東和商業夥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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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9.副手有哪些義務?他們可以拒絕任命嗎?
收到通知後,成立方必須: 在 30 天內編制或提交正式書面反對意見,並說明拒絕的原因。
上訴費的法定規定也適用於替代通知。
Q10.防止濫用這一權力的保障措施有哪些?
- 許多保障措施受到法律和行政當局的監管、解釋和審查;
- 由於流程 – Amet 開發商確定最終的稅務評估
- 反對權 – 替代者可以在 30 天內以書面形式反對
- 上訴權 – 稅務爭議解決法下的綜合上訴框架
- 納稅人保護 – 由稅務局監察員監督
奧耶代勒的結論是,替代權是一個精心控制的機制,以確保尼日利亞稅收制度的公平性。
他說;
“它不是懲罰性的,也不是任意的,這就是為什麼它的使用在歷史上很少見。其目的是確保那些忽視法定義務的人最終償還確認的合法稅收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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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追回該稅款
之前; 合法化 宣布尼日利亞政府推出了稅號門戶,以方便獲取納稅識別號 (TIN) 的過程。
這個唯一的 13 位數字被分配給每個納稅人和組織用於公共稅收目的。
對於個人而言,納稅人識別號與其國民身份證號 (NIN) 相關聯,而企業和其他實體則與其企業事務委員會 (CAC) 註冊號相關聯。
資料來源:Legit.ng